目前,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于复杂时期,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为了坚决打赢这场防疫和控制战争,区人民政府决定实施“预防和控制疫情,人人有责”的九项措施特此宣布如下
1。所有公民都应该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市和区的防疫条例。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发挥领导作用,爱护家庭和亲属,积极参加防疫工作,带动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2。整个地区的所有社区、村庄、社区和单位都处于封闭管理之下。所有进出该区域的人员都要进行温度测量,并颁发有效证书。外来人员和车辆将受到严格控制,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工作
3。如果市民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他们必须及时就医,并首先向社区和村庄报告。在确诊病例的情况下,应根据具体情况对住宅区、村庄和住宅建筑单元实施紧密的硬隔离
过去14天居住在重点疫区的外来人员必须在1小时内自愿向所在社区和村庄报告。对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5。所有对居民生活不必要的公共场所都将被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清扫和消毒,进入人员应当测温,佩戴口罩快递和外卖应无接触交付。
6。“红色事件”被中止,“白色事件”被简化并提前报告给社区和村庄备案。举办集体聚餐和参加群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严厉的处理。
七、不要探视,不要聚集,尽量不要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除了特殊需求,建议每个家庭每两天指派一名家庭成员外出购买日常用品。
8。落实租赁住房管理的主要责任,加强对租户的控制和及时报告。出租房屋发生疫情而不及时报告的,将依法追究出租房屋的主要责任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9。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月9日前不复工,非劳动保障措施到位不复工”的要求。除经批准的企业外,不得从事任何(返回)工作。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