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措施通告_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群防群治七项措施的通告

防疫和控制,事关你我,预防和治疗,人人有责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已进入关键阶段。为落实防控规划,凝聚群众,共同打赢人民防疫战争,邢台市人民政府决定在一级反应期内实施七项措施。现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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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遵守《预防控制条例》

全体公民应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地区颁布的各项防疫法规,积极配合防疫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登记、消毒,服从安排,同舟共济,做好防疫控制的全面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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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报告相关事项

在两周内居住在武汉、湖北等重点疫区的归国人员,应首先主动向其居住的村庄和社区报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居民应及时到发热门诊,并向村和社区报告。从市外返回的人员应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并按规定隔离或诊治;出租屋的房东首先要向村里和街上报告外地人的租房情况。不主动如实反映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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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个确诊病例的村庄和社区全部关闭并严格隔离所有对居民生活不必要的公共场所都关闭了。各村、社区和单位应加强防控措施。所有进出村庄的人员都应进行温度测量和登记。特殊情况下,管理人员应做好登记记录,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每一个农贸市场、超市和药店都应该定期被杀死,所有进入的人都应该测量体温并戴上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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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聚会,减少外出

不要无缘无故外出,亲戚朋友不要聚在一起,外出时必须戴口罩。严禁各种聚会活动,如晚餐和卡片。红色事件关闭,白色事件不处理。家居检疫人员应严格执行检疫标准,不得外出或在家接待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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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个人和家庭卫生

注意个人和家庭卫生,多通风,勤洗手,提倡垃圾分类,丢弃口罩应扔进社区或街道专用垃圾箱开展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对农贸市场、后街小巷、居民区、城乡开展卫生治理,清理生活垃圾,清理卫生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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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城市人员流动

执行企业复工不得早于2月9日、学生开学不得早于2月17日的规定在武汉、湖北等重点疫区学习的大学生,应根据当地疫情发展情况,合理推迟入学时间。除经批准的企业外,不得在2月9日24: 00前复工。各企事业单位应在2月6日前通知重点疫区人员暂缓返回邢,并告知隔离措施。非紧急需要,禁止单位、企业和组织安排人员到其他地方旅游、学习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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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维护秩序和稳定

了解疫情请关注官方媒体,不要传播谣言,不要相信谣言,不要传播谣言合理购买大米、面粉、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不要抢购、囤积、投机鼓励群众监督举报假冒伪劣口罩、哄抬物价、黑出租等扰乱市场秩序的问题,利用防疫条件非法排放污染物、非法收集河沙等违法犯罪行为。

邢台市人民政府

2年2月4日020

来源:牛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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