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对工作人员宣传教育_青海省司法厅: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近日,中共青海省委与青海省司法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这是青海省在遵纪守法和普法领域的一项具体措施,旨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综合治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政府对疫情防控的要求。

通知指出,在疫情防控期间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依法防控的意识,对疫情的全面防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肩负起防疫和控制疫情的政治责任,努力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营造防疫工作的法治氛围。

通知强调,在疫情防控期间,要从五个方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法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要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声音传播到千家万户,把防治知识和常识深入人心,不断提高公众的认识和觉悟。我们要讲一个生动的青海抗击疫情的故事,总结新的经验,努力构建目标统一、联防联控的大格局。要协调好线上线下,从正反两方面入手,加强政策措施的宣传和解释,针对社会关切和舆论关切,及时开展法制教育。

2。重点普及重点法律法规,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食品卫生安全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使每个公民明确自己在疫情防控中的权利和义务,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和医疗防疫机构做好防控工作。加大案例解释力度,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等公共卫生相关事项的解释和对医疗事故纠纷、交通管理与运输、劳动和社会保障、保险、网络信息等法律规定的相关法律规定,利用“12348”青海法网为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的公共法律服务,确保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3。紧紧围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突出普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宣传、谁管理普法”、“谁服务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普法宣传教育与法律实践相结合,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实践活动。,广泛动员、组织和凝聚群众。教育引导执法、管理、服务对象和公众尊重法律的使用和遵守法律。重点是对法律的个案解释、对法律的解释和对原因的分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疫情防控工作法制化水平不断提高。

4。各地各部门要围绕新媒体平台,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教育。要善于利用“网络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手机APP、今日头条、一点信息、摇铃、快手等新媒体开展“指尖普法”要结合工作职能,制作电子海报、图片、图形、音像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民间文艺教育的作用,将快板、民间艺术、漫画等基础作品及时通过新媒体推出,努力扩大宣传阵地要加强舆论引导,注意利用统一准确的防疫宣传信息,引导群众不散布谣言,不相信谣言,不散布谣言

5。围绕推进依法治理和普法,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与防疫法治宣传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自治为基础、法治为基础、德治为先”的原则。积极发挥村级社区法律顾问、“法律圈内人”和“普法带头人”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增强基层社会依法执政能力,为打赢防控疫情战争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各级各类企业要依法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疫情防控后再复工。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干部职工主动做好自己的防控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推动全社会不断提高疫情防控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单位从保障人民健康安全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不断团结一致,做好防疫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决履行护土责任、护土责任和护土责任。(资料来源:青海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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