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文昌市场监管部对提高口罩价格的企业实施重罚
根据《海南日报》2月6日上午的微信公众号,海南一九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因涉嫌价格欺诈已向海南一九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发出《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追加行政处罚300万元。
1年1月29日,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最大的直营连锁药店海南一九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及其28家分店涉嫌哄抬口罩价格进行了调查。
经调查,海南一九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在采购成本不变的前提下,将各种口罩的销售价格提高了50%至433%,购销差价由1.8倍增加至22.6倍。海南唐久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经市场监管部门警告后,仍未停止哄抬价格,采取不记录销售、篡改销售记录等违法行为逃避监管,影响恶劣,情节较重。为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的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等违法行为,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南一九堂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发出了《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除依法处以罚款外,还将处以300万元的行政处罚。
澎湃新闻记者获悉,1月23日,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市政府官方网站等渠道发布了《文昌市价格行为提示》。最近,肺炎流行发生在新型冠状病毒中。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确保防疫相关商品和药品价格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价格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条例》、《禁止价格欺诈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醒文昌市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条例》、《禁止价格欺诈条例》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管理,稳定价格水平
(2)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价格原则,以合理的价格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严格依法明码标价,确保价格标签齐全、价格内容真实清晰、字迹清晰、商品标签对位、标签醒目。不允许在标价中增加任何价格,也不允许未指定的费用。维护与防疫有关的商品(如口罩)和药品的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3)经营者在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使用虚假原始价格、虚假折扣、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或误导性价格手段引诱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4)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准捏造或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推高商品价格过高或过快,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5)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过正常储存量或储存期,囤积大量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异常波动的商品。
(6)各经营者应加强价格自律,增强依法经营和诚实守信的意识。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积极引导经营者依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署开展价格综合监管工作,严厉查处囤积居奇、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欢迎市民积极致电12345及12315查询投诉及举报。自发出警告之日起,如发现经营者有上述违法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并公开揭露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条例》,将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