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食堂就餐提示_陕西:疫情防控期间禁止群体性聚餐

1年27日,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在重大疫情防控期间禁止集体聚餐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在疫情防控期间禁止集体聚餐

《通知》指出,广大人民群众和餐饮服务经营者应清醒地认识到组织和举办集体聚餐可能造成疫情蔓延的危害,而不要组织或举办集体聚餐。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集中用餐情况的检查和说服,及时采取相关措施予以制止。拒不执行的,依照有关防疫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有关部门要动员饭店主动承担起防疫和控制疫情的社会责任,督促餐饮经营者积极联系团体聚餐的组织者或订购者,取消团体聚餐或亲友聚餐。餐饮经营者可以采取退款或延期消费等方式,积极妥善地为部分已经预订的顾客办理相关的退订事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切实加强村(社区)集体聚餐的管理,组织居民和村民参与集体聚餐的控制,在疫情防控期间不举办集体聚餐,坚决防止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聚餐,防止疫情蔓延。

《通知》明确规定,组织者、承办者及其他相关人员违反规定组织集体用餐活动的,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恶意或不听劝告者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中央电视台记者杨安迪·孟涛)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