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内企业延期复工的紧急通知》,要求省内所有企业不迟于2月9日复工。
通知规定,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 00复工,但保障城乡运行所必需的行业(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交通、环保、市政卫生等)除外。),防疫和控制(如医用枫树、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的基本生活必需品(如食品生产、物流运输、超市等行业。)和其他关系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
通知要求企业在复工前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检疫和卫生防护,确保安全复工。对因工作确需返回本省的,各地、各部门、企业要加强检疫和卫生防护,企业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到过重点疫区的省级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防疫和控制的全覆盖和全遗漏。同时,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旅游、文化娱乐、九小场所等行业应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部门的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稳字方针,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效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确保社会平稳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