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10月10日,省人民社会福利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卫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防疫期间就业工作的通知》,以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大学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相关补贴政策的实施期限为防疫控制期,暂定为通知发布之日起3个月。
2年10月10日,合肥高新区通威太阳能有限公司一线工人在做好保护措施的基础上生产太阳能电池及组件。记者吴文兵的< br>
“通知”建议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确保重点企业的就业为重点企业提供“人才和社会服务专家”,建立重点企业就业需求清单和公共就业服务需求清单,提供就业服务、社会保险、政策对接等服务,优先发布重点企业就业信息。通过就地挖潜、调剂余缺、组织见习、协调实习生等方式,满足重点企业阶段性就业需求;对于难以满足当地要求的,在满足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协助重点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跨区域招聘。根据省级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的要求,对提前复工生产并列入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的企业,可使用其所在市县的就业补贴资金,并按每人每天200元的补贴标准领取一次性就业补贴。< br>
同时,积极做好返乡企业和职工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农民工等流动人员的特点,编制和发布预防手册,指导劳动者做好家庭隔离和重返工作岗位的相关保护工作;根据工业企业的不同特点,特别是劳动强度,指导他们做好卫生防疫、检测仪器和药品调配等工作。,改善工人的生产和生活条件;鼓励返乡创业企业、小微企业和就业扶贫车间优先考虑工伤保险,降低因疫情引发的工伤风险企业关心和爱护重点地区的劳动者,对因疫情暂时不能复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工。< br>
为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我省将根据被调整就业的职工人数,从就业补贴资金中对实施企业间就业余缺调整的重点企业给予一定的补贴,同时加大失业保险救助政策的实施力度,稳定企业岗位。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型企业,在签订延期缴纳协议后,可以延期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期限不超过一年。< br>
为扩大中小企业就业,我省将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创造新就业岗位、吸纳因疫情而不能回湖北就业的人员、或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小微企业一次性给予4万元补助。对于为中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就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组织,通过购买服务提供就业和创业服务补贴。< br>
此外,通知还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供给、加大创业政策支持力度、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措施、优化升级网上公共就业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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