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洁)重点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中央财政给予优惠贷款利率和50%贴息...根据财政部和其他五个中央部委的要求,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局、中国人民银行业务管理部和市审计局最近联合发布紧急通知,表示将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对重点疫情保护企业的财政支持。
通知要求市发改委和市经济信息局根据各自职责,对防疫重点保护企业实行名单管理制度。如何实施列表系统管理?市财政局表示,符合配套条件的企业可向其所在区的发展、改革和经济合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相关单位审查并报区政府批准后,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市经济贸易合作局将申请列入国家名单。国家批准后,他们会及时推动相关部门。
”本市可根据防疫和控制工作的需要自主建立地方名录根据市财政局的解释,在本市防疫物资保护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重点医用材料和日用品生产企业,在列入名单前,可按照紧急事件和特殊事件的原则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信贷支持,并在金融机构审核的同时及时申请列入名单。
对于上市企业,中国人民银行将支持相关银行通过专项再融资,为与防疫直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优惠利率贷款。PBC运营管理部收到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认的全国和本地企业名单后,将推动相关银行组织和引导银行与企业对接。相关银行在对上市企业的信贷需求和资金使用进行合理评估后,将根据风险承担原则自行决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
据介绍,专项再融资采用“先贷后贷”的还款制度,即相关银行每天向PBC运营管理部汇报贷款进展情况,并定期申请专项再融资资金。中国人民银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对相关贷款的利率和用途进行审核,将符合政策规定的贷款认定为合格贷款,并发放专项再融资贷款予以支持。
享受中国人民银行专项再融资支持的企业,在中国人民银行专项再融资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的基础上,中央政府将对企业实际获得的贷款利率给予50%的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一年。
“相关金融机构要简化工作流程,加快发放贷款,加强贷后管理,确保资金首先用于防疫、防疫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市财政局表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是确保企业使用专项资金作为优惠贷款资金,积极扩大生产能力,狠抓增产保供,服从国家统一分配,确保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重要医疗物资和日用品稳定有序供应。市审计局将对重点担保企业贴息贷款组织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