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贵阳2月13日电-为进一步促进监管企业健康稳定发展,贵州省国资委充分结合监管企业资金、技术和资源优势,制定10项政策措施,鼓励监管企业积极参与新发肺炎疫情防控。
1。鼓励监管企业积极开展稀缺防控材料的采购和生产,参与医疗隔离区的工程设计和建设,提供防控材料的公共交通服务和运输保障。清单管理应作为业务绩效考核和工资总额管理中的一个特殊事项来实施。其中,进口稀缺物资时相关成本增加且无法通过销售收回的,在考核经营业绩时作为专项管理事项
2、鼓励符合条件的监管企业无偿捐赠提供资金或物质捐赠的费用,在考核经营业绩和管理工资总额时,应作为利润处理。
3、鼓励监督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参与防治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给予临时工作补贴;开展应急临时生产、调度、运输、安全和现场防疫工作,按照国家对医务人员临时工作的补贴标准,给予相应人员一定数额的临时工作补贴;因防疫、控制工作加班,应休假、补休、轮换的,其休息时间不计算为年假
4、鼓励和支持监管企业在贷款、担保等融资方面相互支持,因疫情影响暂时贷款困难的,支持其他监管企业委托贷款或提供担保,并向贵州省SASAC备案
5、将防疫工作落实到2020年省级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在防疫工作中贡献较大、成绩突出并获得省委、省政府和省应急指挥部书面表彰和表扬的,在经营业绩考核中将获得奖金奖励2020年,因疫情防控而获得相关部门认可的加班工资和员工个人特殊奖励需单独列为一次性工资,实际增长与企业效益无关
6。由于疫情防控对监管企业经济效益指标的影响,在监测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考核负责人经营业绩时,应根据疫情对当期损益的影响程度,作为非经营因素进行适当考虑和调整。
7、支持监管企业租赁其经营场所、设备、仓储服务的中小企业,可减免或减半征收1-3个月的租金和服务费,在绩效考核中无偿视同利润妥善处理上下游中小企业因疫情发展而难以履约或无力履约的问题,尽力帮助上下游企业度过难关,同时采取必要的风险防控措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8。对于承担防疫保险和供应任务的单位,贵州省SASAC积极支持重点监管企业生产、运输和销售重点医疗防疫物资和必需品,并按照政策规定,争取落实相关金融机构的优惠利率贷款和展期贷款,帮助企业稳定经营。
9。支持企业有序恢复工作和生产。建立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业企业、重点医疗用品及生活资料企业等重点名单数据库。,及时向银行机构发布,并主动做出共同努力,确保融资服务。鼓励企业不裁员、减少裁员,利用好扶持政策稳定岗位,加强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的扶持,采取调整工资、轮岗休息、缩短工作时间和在职培训等措施稳定岗位,维护劳动关系。
10、贵州省SASAC要督促企业在安全生产、劳动用工、合同履行、海外项目、物资采购等领域开展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加强法律指导(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