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做好人员保障_衡水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

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实施以来,衡水市财政局根据自身职能迅速行动,积极制定和实施各项政策措施,帮助打赢疫情防控战。截至2月3日,全市共安排防治经费4571.7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物质支持等方面。

充分做好人员保障

市财政局有效提高了部门应急能力。预算、国库、社会保障、行政、政法、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机关等部门都有专人值班,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防控工作和金融服务不间断。为响应部门防控资金申请,市财政局及时召开防控资金预算调整工作会议,增加防控资金投入。市卫生委、市疾病控制中心、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三医院等部门年初预算中各类专项资金7886万元,市卫生委防疫经费紧急增加1086万元与此同时,将对预算调整、拨款程序和防治资金备案程序作出详细安排。为确保防控资金及时到位,积极联系市卫生委等相关部门了解部门需求,先预拨专项防控资金,后完成相关手续。

简化了支付流程,加快了资金的支付速度为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尽快拨付和使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将积极协调。将采用资金的“人工分配”和分配表的“特殊交付”。纳入预算的部门防控专项资金将进行调整,以实际预算拨款的形式直接拨付到相关部门的基本存款账户。这大大加快了资金分配的速度,保证了我市实施各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资金需求。同时,为确保财政资金在节假日期间能够及时发放和拨付,我们积极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沟通协商,确保业务人员在开展公共业务时首先到位,确保财政资金的顺利转移。中国建设银行衡水分行开辟绿色通道,及时为预算单位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保障

充分做好人员保障

坚持建立防疫物资、项目和服务采购“绿色通道”的特殊任务。1月26日,《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防疫采购工作的通知》通过QQ和微信转发到各部门。1月28日,衡水市财政局下发《关于转发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采购便利防疫工作紧急通知的紧急通知》,要求市直各部门以满足防疫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用财政资金采购防疫相关物资、项目和服务。建立“绿色采购渠道”不需要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口材料的采购不需要批准。加强对防疫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和凭证的管理,并保存备查。同时,对实施非必要采购项目原则上暂停或延期的相关政策,及时通知采购人,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非必要采购项目原则上应暂停或延期;要采购项目建立登记查询系统,开通评标地点日常(时间)消毒系统,加强人员保护工作,实行网上开标;必须采购的项目不再跨地区抽取评审专家,达不到要求的可由预算主管部门推荐评审专家目前,该市的所有项目已经暂停,2月10日之前已经发布了整改公告。

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市财政局作为市防疫指挥部后勤保障组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防疫所需物资采购、工程建设和采购服务,加强对专项防控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管。为确保资金的每一分钱都得到最大限度的使用,加强项目资金的审计,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防疫经费的监管,严格控制支出范围和标准,真正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坚决防止资金的挤占和挪用等问题。(杜静、赵文静、范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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