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企业开工广东_梅州已有多人被罚!广东:疫情期间,严惩这些行为!

疫情期间企业开工广东

2年4月4日,省综治委办公室依法发布了《关于做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规定了七类应急执法措施和九类重点执法领域,并对瞒报、干预防控、哄抬物价、散布谣言等行为的执法工作提出了要求。

《意见》明确

七类应急执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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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地各部门可依法采取的措施,快速控制危险源,标出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域,落实交通管制等控制措施2.禁止或者限制使用相关设备和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相关场所,暂停人员密集活动,或者可能造成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并采取其他保护措施全省各地的文化中心和图书馆暂时不对外界开放,娱乐场所和网吧暂时关闭。所有星级酒店举办的大型展览和娱乐活动暂停。3.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如酒店、体育场(体育馆)、候车室(飞机、船只)、公共交通工具、商店等。不戴口罩和身体健康者应重点教育和劝阻。不听劝阻或有感染症状的,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隐瞒重点疫区的旅行史和居住史,或者知道自己可能或者应当属于疑似肺炎病人、确诊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上述三人的密切接触者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不主动向单位或者社区报告,不服从单位或者社区卫生监测管理,不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严重传播危险的,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对需要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的,应当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有关机构采取医疗措施。拒绝配合、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由公安机关协助执法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拖延报告或谎报情况,阻挠应急处理人员履行职责,拒绝卫生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进入应急现场,或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查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明知自己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还恶意传播病毒,污染公共场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给予处罚

已明确界定

九个重点执法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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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防止疫情扩散

个单位和社区应按照防控规定采取健康监测和管理等联合防控措施。单位干部、职工、社区居民和其他重点地区的流行性旅行史、居住史或疑似感染症状,应当及时报告相关情况单位和社区应当对上述人员采取隔离和医疗后送等措施,并向当地疾病控制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报告

2、严惩在医疗机构聚众闹事、侵犯患者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辱骂或恐吓医务人员等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或尊严的行为,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坚决制止并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严格查处在防疫期间违反规定冒用他人身份入住宾馆的

,依法从重处罚

4、处置和传播虚假信息等行为

编造和传播有关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展或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或者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的,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暂停经营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直接责任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也应当依法惩处。

5、严厉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假冒伪劣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要重点检查医疗用品和药品价格的执行情况,并严格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6、查处擅自复工、违规办学行为

、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br>

7、查处非法披露个人信息

因故意披露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患者及密切接触者的个人隐私相关信息和数据而受到法律处罚

8年,全国疫情解除期间无野生动物交易

,无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依法停业整顿和查封经营者和经营场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为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对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和密切接触者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在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由于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无力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支付此期间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梅州最近发现几起

案件,这给大家敲响了警钟!

01

1月23日,来自兴宁市萝岗镇的杨从广州回到了他的家乡兴宁在此期间,萝岗镇有关防疫职能部门深入到村里和住户中对返乡人员进行了调查,并与杨进行了多次沟通。然而,杨故意隐瞒自己1月18日至21日在湖北武汉的旅行和居住经历,没有按要求向有关部门和村委会报告。直到2月2日,当他被检测出低烧(目前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时,杨才如实报告情况。他被兴宁警方依法拘留10天,并被送往指定医院隔离观察

0 2

1年27日,五华县市场监督局接到群众反映,五华县一家药店销售的口罩定价不清,价格过高。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发现该店于2020年1月23日从东莞购买了200袋口罩。成本价30元/包,销售价50元/包,总价10000元。该店没有明码标价,销售了13袋,共获得非法收入260元。执法人员责令商店当场立即改正,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60元、罚款5000元、共计526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0 3

1年1月31日,平远县公安局东石派出所接到群众反映,2020年1月30日至1月31日(农历正月初六至初七),东石镇茅坪村村民李某无视政府紧急命令,回家参加父亲的葬礼。他们吃了三顿晚餐,聚集了150人。东施研究所接到报告后,及时进行了调查和取证。经调查核实,李某于2月1日被依法行政拘留7天。

防疫工作

容不得半点马虎

容不得半点侥幸!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和社会负责!编辑:黄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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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一致!我们一定能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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