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救助湖北医疗队成员、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给予临时工作补贴,对社区工作者保证膳食需求,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负责
2。为湖北医疗救护队成员和一线医务人员建立“一对一”的护理机制。当家庭遇到紧急和困难的问题时,讨论一件事并积极帮助解决它们。如果有未成年的孩子、老年人和不能照顾自己的老人,可以让一个成年人留在家里照顾他们。他们所属的单位应该给予他们休假支持。
3、协调和保证一线医务人员的必要休息,合理安排休息时间、休息时间和补休时间,安排长时间工作和超负荷工作人员的强制休息。
4。职工在传染病防治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并优先落实补偿政策
5、医疗队成员和一线医务人员到湖北救助,由所在单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支出
6、对救助湖北医疗队成员和一线医务人员,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加强思想指导和心理疏导;疫情结束后,安排免费体检和健康治疗休养。
7、援鄂医疗队成员和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就读幼儿园、小学、初中,可自主选择;那些在那一年进入高中的学生将被录取30分。
8、参加传染病防治的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当合同期满并连续三年考核合格时,可再延长三年
9、在同等条件下,对疫情防治工作有强烈奉献精神和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选择专业技术职称。
10。敢于在防疫前线承担责任、善于战斗、成绩突出、做出重大贡献的干部,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以上为一次性政策,其实施细则由相关部门制定并解释。
通化市委办公室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年2月12日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