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状病毒肺炎的通知_通化市关于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办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爆发以来,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和吉林省委作出决策和部署,通化市委、市政府提出放弃小家庭、人人有饭吃的工作要求。站起来,在防疫和控制的前线勇敢地战斗。出现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体现了对党和人民的高度责任感。为了鼓励和关心一线防控人员,帮助他们解除后顾之忧,通化市委、市政府决定为一线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人员做10件实事。

1、对救助湖北医疗队成员、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给予临时工作补贴,对社区工作者保证膳食需求,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负责

2。为湖北医疗救护队成员和一线医务人员建立“一对一”的护理机制。当家庭遇到紧急和困难的问题时,讨论一件事并积极帮助解决它们。如果有未成年的孩子、老年人和不能照顾自己的老人,可以让一个成年人留在家里照顾他们。他们所属的单位应该给予他们休假支持。

3、协调和保证一线医务人员的必要休息,合理安排休息时间、休息时间和补休时间,安排长时间工作和超负荷工作人员的强制休息。

4。职工在传染病防治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并优先落实补偿政策

5、医疗队成员和一线医务人员到湖北救助,由所在单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支出

6、对救助湖北医疗队成员和一线医务人员,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加强思想指导和心理疏导;疫情结束后,安排免费体检和健康治疗休养。

7、援鄂医疗队成员和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就读幼儿园、小学、初中,可自主选择;那些在那一年进入高中的学生将被录取30分。

8、参加传染病防治的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当合同期满并连续三年考核合格时,可再延长三年

9、在同等条件下,对疫情防治工作有强烈奉献精神和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选择专业技术职称。

10。敢于在防疫前线承担责任、善于战斗、成绩突出、做出重大贡献的干部,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以上为一次性政策,其实施细则由相关部门制定并解释。

通化市委办公室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年2月12日020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