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2月1日,020,临沭县发现一例疑似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病例。患者李牟某(男,40岁,武汉家庭成员,现居住于武汉市桥口区)于1月21日(12月27日)从武汉乘火车前来探亲。他在1月30日(第一个月的第六天)感到不适,体温为36.5℃。他去了指定县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立即被隔离。2月1日,他被诊断为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疑似肺炎病例。目前,患者在指定的县医疗机构(临沭
现在急需寻找密切的联系方式。其活动轨迹如下:1991年12月21日(12月27日)下午6: 30,乘坐K1624次列车(湖北省武昌区-江苏省东海县)从武汉返回,乘坐9号车厢5
|于1991年12月22日凌晨5点左右到达东海县,乘坐东海至临沭的公交车(车牌号为苏格6189);早上8点左右到达临沭汽车站,然后乘坐3路公共汽车(牌照号。去雨花台,下车步行回家。下午1: 00左右,开车到临沭县玉山镇半里村。下午5点40分左右,他回到了临沭实验中学的家中。晚上,我和我的同学在他们家吃饭。1年1月23日(12月29日),我开车去了临沭县玉山镇板里村,然后和家人一起去了江苏省赣榆县板庄镇廖沟村的亲戚家。下午5点左右,他回到了临沭。晚上,我去丁于华居社区我朋友家吃饭。大约23点,我去了临沭县,启动花城超市骑士网吧大约4个小时
1年12月24日(12月30日)下午3点左右,我去了临沭县玉山镇半里村,住了一夜。
1年1月25日(第一个月的第一天),他从临沭县玉山镇半里村回到临沭实验中学的家人家中,从此一直在家。
1年1月30日(第一个月的第六天)下午,李某身体不适,前往县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立即被隔离。
请要求在上述期间可能接触到患者的市民紧急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相关人员在看到通知后暂时不得外出,并应在家中隔离观察14天如果您有发烧、咳嗽等症状,请联系最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县卫生局(0539-623096)、县疾控中心(0539-6211098)、县人民医院(0539-6211420)、县中医院(0539-6096565)、玉山镇中心医院(0539-64110043),并主动告诉医生您可能有直接或间接接触
相关人员应立即联系镇街道、村社区或电话,直接向临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治疗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告(0539-6266796)工作人员会跟踪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