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人民银行采取了一系列便利措施,支持金融机构在防控期间发行各类金融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短期融资券。
防疫期间,金融机构可以通过邮件等方式发送债券发行申请材料和备案材料的电子版,远程办理债券发行。延长金融债券有效期,核准或登记的债券有效期自2020年2月1日起暂停
央行鼓励金融机构通过远程竞价发行债券对于已存在的金融债券,如果发行人因疫情原因无法按照相关规定或协议披露非定期信息,可以延期披露。为做好金融债券的定期信息披露工作,发行人在2020年4月30日前难以按照规定披露2019年度报告疫情的,应当提前发出延期通知
199央行明确表示,将积极支持疫情严重地区的金融机构发行债券。对金融机构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以及对疫情严重地区的金融机构发行债券,要建立“绿色通道”,配备专人与相关工作相衔接,优先受理发行申请,简化审批和登记程序,提高发行审核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