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一线考察识别干部_江门出台13条措施,在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干部

1995年,记者从江门市委组织部了解到,我市已颁布了《预防和控制新冠状病毒感染所致肺炎一线检查干部认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六个方面全面要求,检查和认定干部在防疫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充分发挥干部考核的激励作用, 及时表彰和奖励提拔表现突出的干部,严肃对待不负责不作为的干部,加强组织领导,提出了13项具体措施,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防疫工作中实际表现的检查和考核,对防疫一线干部进行检查、鉴定和考核。

如何识别防疫工作中的干部?我应该参观哪些方面?标准是什么?

根据《办法》,组织部将通过深入实地考察,及时了解防疫指挥部各工作组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防疫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和具体事例,重点表彰一批敢于承担责任、善于战斗、成绩突出的优秀干部,表彰和掌握那些不到位、推卸责任、不履行职责的干部。根据疫情防控是否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是否坚守岗位,前线指挥,是否做好疫情监测、调查、预警,密切防控工作,认真开展调查。

此外,组织部还将对干部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价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工作基础、外部环境、岗位特点等因素,从多方面、多角度综合分析和评判干部在防疫工作中的政治表现、绩效效果和工作作风,从而做出公平、公正、公正的评价。

根据《办法》,组织部将采取“三查三评”的办法:以考察政治实绩和评价干部在防疫工作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政治责任作为检验干部政治能力是否优秀的具体标准。检查履职的实际效果,评估干部是否落实了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防控措施,是否切实履行了守护土地的职责,承担了守护土地的责任,履行了守护土地的职责;检查工作作风,评估领导防疫工作的干部情况,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等。,是否存在不敢承担、浮作风、执行不力、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等情况。

《办法》的提出,将充分发挥干部考核的激励作用对各级防控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的领导和领导干部进行疫情防控承诺、应对疫情工作态度、责任精神、作用和实际效果等方面的考核。,将其在疫情防控中的实际表现与年度考核等挂钩。,并加强成果的应用。对做好防疫工作的党员干部,要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优先提拔和重用带头防治、勇于承担责任、善于做事、成绩突出的优秀干部,大力充实防疫一线工作队伍。

此外,《办法》还指出,对不作为的干部要严肃处理,畅通举报渠道,对防疫期间不履行职责、不履行职责、不作为的干部等问题要及时举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对不作为、推诿扯皮、擅离岗位、隐瞒不报、谎报、玩忽职守、渎职,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干部,要严肃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记者]郑琦

[作者]郑琦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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