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30日电(记者孟哲)为应对新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疫情,生态环境部于1月28日发布了《新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管理和技术处置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指导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的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规范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和技术要求
《指南》明确了肺炎疫情下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管理要求地方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同卫生等部门完善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共同组织肺炎医疗废物的应急处置。以设区的市为单位,协调应急处置设施和资源,建立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资源清单规范肺炎疫情下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活动,防止疾病感染和环境污染,及时发布应急处置信息
《指南》提出了肺炎疫情下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技术路线因地制宜,在保证处置效果的前提下,可选择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工业窑炉等设施对肺炎疫情医疗废物进行应急处置,并实行定点管理。也可以根据跨区域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将肺炎流行性医疗废物转移到邻近区域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进行处置。传染性医疗废物和防治肺炎疫情产生的其他医疗废物应当分开管理为医疗机构采用移动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紧急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提供便利,并免除环境影响评价等程序。
《指南》指出了肺炎疫情下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技术要点防治肺炎疫情过程中产生的传染性医疗废物,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进行包装在医疗废物转移过程中,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操作电子转移单或纸质转移单,并建立台账。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优先收集和处置在预防和治疗肺炎疫情中产生的传染性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工业窑炉等突发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处置活动,应当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主管卫生防疫工作在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过程中,应加强人员的健康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