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在军旅生活中没有多少时间放松和谈论爱情。关于岳飞笔下的女性,历史上记载不多。只有三个女人有证据。
第一个女人是刘,她也是和的亲生母亲。刘和岳飞是在统治的第八年合并的。这是根据岳云的出生日期(宣和元年六月)计算的遗憾的是,这个女人不能守节和吃苦。她再婚了两次。
《大纲》卷227描述如下:
岳飞接管军权的当天,他给王忠臣写了一封信,给韩世忠、滁州和王忠臣,收到回信准备回国这时,韩世忠叫王忠臣回去告诉岳飞,他的妻子杰发嫁给了他的一个伴游队,并叫他赶快带她回家。
岳飞听了王忠臣的秘密报告后没有回答。结果,他被韩世忠的大嘴巴刺死了。岳飞被迫报告:“过河时,他把妻子留在家里服侍他的老母亲。我没想到这个家伙会再婚两次。我真的很讨厌他。”她已经派了500贯(两三贯足够一个三口之家住一个月)来帮助她的家人,恐怕全世界都不知道这件事的原因(为了避免抛弃妻子的谣言)”
第二个女人只是一个浪漫的传说,参见《金拓疏编》第9卷《遗产》
岳飞家从来没有被嫔妃伺候过。一天,黄宗(相当于岳飞的机要秘书)因公外出,听说岳飞火葬的女儿是个妃子。黄宗成回来后,立刻问岳飞。岳飞说:有这样一件事。四川的吴杰(另一个著名的中兴通讯)派人来找我谈军事。当我邀请他吃饭时,他对餐桌上的冷落感到惊讶(也就是说,没有宋词或类似的东西让他高兴起来)。在宋·石昊的宴会上,食物和饮料没有摆到桌子上,而是由一位词人端着盘子轮流招待客人。),回去告诉吴
于是吴杰觉得岳飞太高尚了,于是花了2000元(关)买了一个火葬女人给岳飞岳飞也拒绝了。在他知道这件事之后,他没有见到这个著名的女孩。他只是让她站在屏风后告诉她:我们家都穿着亚麻衣服,我们吃的只是粗粮咸菜。如果你能和我同甘共苦,请留下来。否则,请回去。女人咯咯地笑着,岳飞送她回去。
岳飞的第三个女人是李娃,她“牵着岳飞的手,背着岳飞”据汪曾玉先生考证,林越出生时,李华在宜兴居住了四年。她应该在建言23年内嫁给岳飞。她比岳飞大两岁,结婚时已经20多岁了。李娃是一个非凡的女人。岳飞不在部队。当李娃听说岳飞的一个下属计划造反时,她一句话也没说。直到安排好了,将军们才集合起来,调查结果才公之于众,没有保护的反叛将军们被抓住并斩首。
,然而,岳飞严格限制李娃,只允许她“爱抚她的妻子和儿子,并以善良赢得她的青睐。”从绍兴十一年到绍兴三十一年,李娃带着岳飞的孩子们在岭南艰苦地生活了21年。他们受到最严厉的传讯惩罚,这严重限制了他们的人身自由,并要求他们每个月向主管报到。在这种情况下,李娃能够“不修边幅地生活在困境中”,令世人钦佩和钦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