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中原传媒 公告编号:2020-001号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没有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传真及短信形式发出。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0年1月6日,本次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及事项: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郑州市新华书店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在审议和表决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郭元军、王庆、刘磊均进行了回避表决,由 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为解决河南省郑州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求,减少关联交易,提升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新华书店发行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郑州市新华书店拟向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河南省新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购买位于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路万达广场内的相关房产作为实体书店经营场所,交易价格为2,763.11万元。
本次购买房产,郑州市新华书店聘请了河南中财德普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拟购买的房产截止2019年7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采用市场法,截至评估基准日,相关房产评估净值为2,763.11万元,账面价值为1,727.06万元,评估增值1,036.05万元,增值率59.99%。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02号)。
3.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中原数字出版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关于投资建设中原数字出版产业园项目的公告》(2020-003号)。
4.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参会董事表决,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04号)。
三、备查文件
1.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中原传媒 公告编号:2020-002号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拟以现金370.59万元收购关联方河南大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象置业”)持有的郑州文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华置业”)100%国有股权。
●交易目的: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取得土地,用于建设中原数字出版产业园项目,该项目建设开发的房产均为公司自用,不进行对外销售,公司亦无意涉足房地产行业。
●关联关系: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大象置业,同受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出版传媒集团”)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文华置业已于2019年4月通过“招拍挂”形式取得位于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的土地一宗,面积约为46110㎡,约69.165亩。公司为获得土地资源,建设中原数字出版产业园,以解决公司及所属出版单位无自有办公场所的现状,减少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公司拟以现金370.59万元的价格收购大象置业所持文华置业100%国有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文华置业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中原出版传媒集团持有本公司77.13%股份,大象置业为中原出版传媒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该事项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公司关联董事郭元军、王庆、刘磊均进行了回避表决,由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截至目前,包括上述关联交易在内,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大象置业已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5,603.4万元,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故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河南大象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39号六层
法定代表人:付宪法
注册资本:人民币10,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1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筑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购销和租赁;企业管理咨询。
股权结构:中原出版传媒集团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大象置业截止2018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2,188.4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0,552.16万元,营业收入为1,180万元,净利润为205.99万元。
经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大象置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郑州文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金水大道南辅道与牡丹一街交叉口西南角
法定代表人:付宪法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1月18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经营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
股权结构:大象置业持有其100%股权
财务指标:文华置业截止2019年9月30日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8,548.41万元,总负债为19,113.27万元,净资产为-564.86万元。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文华置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收购文华置业100%股权
2.权属情况: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债权债务情况: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偿债风险,其他或有风险等按合同约定处理。文华置业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4.资产运营情况:文华置业于2019年1月注册成立,为大象置业的全资子公司,成立至今运营状况正常。
5.职工安置情况:如收购顺利完成,文华置业将成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仍属于国有企业并持续经营,不影响文华置业与职工的聘用关系,不影响职工国有企业员工身份,因此不存在职工安置问题。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1.标的公司审计情况
受公司委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文华置业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郑州文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19】第1484号)》,截止2019年9月30日,文华置业经审计的净资产为-564.86万元。
2.标的股权定价
受公司委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以2019年9月30日为基准日,采用成本法对文华置业经审计后的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以上述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基础,根据评估报告,拟股权收购涉及的文华置业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370.59万元,增值935.44万元,增值率165.61%。
五、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河南大象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郑州文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
文华置业100%股权。
3.股权转让价款支付的前提条件
甲方及丙方均已根据其各自公司的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决议通过,并将该等决议的复印件交付给乙方,并由乙方核验原件。
甲方及丙方均已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履行与目标股权转让相关的报批或备案手续(如需)。
甲方已向乙方发出要求乙方受让甲方持有的丙方股权的书面通知。
乙方已履行完毕同意本次交易的内部审议决策流程。
本协议项下各方未违反交易文件项下各自的义务、责任、陈述、保证或承诺。
没有出现任何因法律法规的修改或颁布、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监管部门提出新的监管要求等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实现其在本协议项下目的之情形。
4.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各方确认,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370.59万元,自本协议第3条约定的前提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的80%,剩余20%价款于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5.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能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则乙方应以逾期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支付完毕当期应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止。
如甲方、丙方不能按时将目标股权转让给乙方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则甲方、丙方应以本协议项下交易总金额为基数,每迟延履行一天,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目标股权办理至乙方名下之日(以工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为准)止。甲方、丙方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如甲方、丙方向乙方披露的文华置业情况存在任何虚假信息、遗漏、隐瞒,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丙方向其支付等额于本协议项下交易总金额20%的违约金。甲方、丙方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6.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和保护,并按中国法律解释。
(2)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3)在诉讼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事项以外,各方应继续履行其他部分的义务。
7.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于各方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六、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收购文华置业股权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土地,建设中原数字出版产业园。该项目建设开发的房产均为公司自用,不进行对外销售,公司亦无意涉足房地产行业。项目建成后,将为公司及所属10家出版社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物质基础,同时为转型升级、融合发展及产业拓展,提供充足的物理空间。建设该项目有利于公司更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数字技术,构建现代内容编辑加工体系,加速生成以实现生产数字化、管理过程数字化、产品形态数字化和传播渠道网络化为核心的新型出版生态。公司将以产业园区为载体,通过内合外联,加快关联产业引进导入,加快形成数字出版产业的结构布局,发挥产业集群效应,有效改变河南数字出版产业发展水平较低的问题。
2.有利于彻底解决办公场所和关联交易问题。公司及所属出版社等单位目前没有办公场所,全部租用控股股东中原出版传媒集团办公楼,租用面积近6万平米,按市场房租租金计算,每年租金和物业费用超过6,000万元,与中原出版传媒集团形成长期的关联交易,成为监管机构与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公司收购该股权后,通过中原数字出版产业园的开发建设,可全部解决公司本部及下属出版企业的办公场所,为日常工作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有利于集约经营和一体化运营,同时,可彻底解决公司与中原出版传媒集团因房租形成的关联交易问题。
七、同业竞争情况说明
1.收购文华置业股权目的是获取土地资源,用于建设中原数字出版产业园,不对外进行销售。
2.文华置业仅开发建设现有土地,用于建设中原数字出版产业园,不再购买新的土地,不再进行新的项目开发。
3.中原数字出版产业园项目结束后,文华置业将变更经营范围,取消其房产开发经营业务。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积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本次交易价格参考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报告并协商定价,该评估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质,具备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定价公允合理。该项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形成实质性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到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进行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参考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报告并进行协商定价,该评估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质,具备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定价公允合理。董事会表决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九、与关联人累积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包括上述关联交易在内,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大象置业已披露的关联交易为15,603.4万元,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十、备查文件
1.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3.股权转让协议;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文华置业的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中原传媒 公告编号:2020-003号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中原数字出版产业园项目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中原数字出版产业园
●投资总额:181,012.88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存在项目建设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等。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为打造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传媒”或“公司”)数字化产业集群,中原传媒拟以河南省和郑州市推动建设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为契机,运用自有资金181,012.88万元,投资建设中原数字出版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公司于2020年1月6日召开的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中原数字出版产业园的议案》。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及履行相关国资备案程序。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规划总投资181,012.88万元,包括购置净占地面积约46110㎡的土地,建设约196063㎡办公物业及配套设施,建设周期约为2年。项目建成后,拟引入公司旗下及外部数字化内容生产和发布、文化内容创新、版权运营等相关产业。
2.中原数字出版产业园情况介绍
中原数字出版产业园位于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核心区,郑州市金水大道南辅路以南,牡丹一路以西,富贵三路以北,锦荣路以东。园区突出文化与科技的融合,聚焦数字内容生产、版权交易等,致力打造数字内容创新企业生态孵化器、数字内容生产聚集地、版权交易市场、版权衍生产业集聚区。
3.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情况简介
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位于郑州、开封之间,是郑汴产业带的核心区域,规划面积132平方公里,以"文化创意、时尚旅游、高端商务"为主导产业,重点突出"以绿、水为主导"和"以休闲、慢生活为主体"的低碳生态田园城市,全力建设"国际化、现代化时尚创意旅游文化新城",打造"东方奥兰多"。园区目前已引入方特、华谊兄弟电影小镇等省内外多家知名文化企业入住。
(二)项目具体投资建设内容
1.项目地块情况
本项目地块为位于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核心区内的商业用地,由公司通过协议收购郑州文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华置业”)100%股权取得,文华置业已于2019年4月通过“招拍挂”形式取得位于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的土地一宗,用于建设中原数字出版产业园。
2.建设规划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6110㎡,约合69.165亩,该地块性质为商务兼容商业用地,目前项目不动产证已经办理完成,且具备建设条件。项目规划共有五栋建筑物组成,总建筑面积196063㎡。其中地上面积122160㎡,包括:“信息之门”W01建筑面积55936㎡,地下3层,地上21层裙房4层;办公楼W02建筑面积11843㎡,地上8层;办公楼W03建筑面积21272㎡,地上12层;办公楼W04建筑面积11843㎡,地上8层;办公楼W05建筑面积21272㎡,地上12层;地下车库建筑面积73897㎡,地下三层。本项目拟采取委托代建方式实施。
3.建设周期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工建设。
4.项目投资规模
(1)土地成本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46110㎡,土地成本约为18,200万元。
(2)建设成本
除土地成本外,本项目需投入建设成本合计162,812.88万元,包含建设工程费105,431.22万元、设备购置费16,649.44万元、安装费15,857.63万元、其他费用24,874.59 万元。
综上,本项目投资规模181,012.88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
5.项目拟入驻产业安排
根据规划,本项目建成后,公司拟引入旗下包括10家出版企业等产业入驻运营,建立产业孵化器,以求构建数字化内容生产和发布、文化内容创新、版权运营等方向的产业集群。后期拟视项目发展情况,逐步引入公司乃至外部更多的成熟产业。同时,拟向河南省政府申请挂牌“中原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打造产业涵盖数字产品创意、制作、出版、销售,及数字平台运营等,通过联合和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大型数字出版企业,建成拥有完整数字出版产业链,具有领先水平的数字出版基地。
6.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解决公司办公场所问题。公司自2011年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上市以来,没有自有办公场所,长期租用控股股东的相关房产办公,通过投资建设中原数字出版产业园项目,化解历史欠账,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
2)解决因房屋租赁与控股股东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问题。我公司及所属10余家出版社等单位目前均无自有办公场所,全部租用控股股东相关房产办公,租用面积近6万平方米,按市场价计算,每年租金和物业费用超过6,000万元,从而与中原出版传媒集团形成长期的关联交易,成为监管机构与投资者关注的问题。项目建成后,可有效解决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因房屋租赁形成的关联交易问题,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3)有利于构建公司数字出版生态。项目建成后,为公司及所属10家出版社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物质基础,同时为公司转型升级、融合发展、产业拓展提供充足的物理空间,有利于更充分利用数字技术,构建创意内容编辑加工一体化运营体系,加速形成生产数字化、管理过程数字化、产品形态数字化和传播渠道网络化为核心的新型出版生态。公司将以产业园区为载体,通过内合外联,加快生成数字出版产业的结构布局,发挥产业集群效应,有效改变目前河南数字出版产业发展水平较低的问题,加速公司战略目标的快速实现。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已取得项目建设所需土地资源。公司通过受让文华置业100%国有股权,取得建设中原数字出版产业园的土地。
2)公司自有资金比较充足,可保障项目顺利建设。公司自有资金充足,目前,公司拥有货币资金近40亿元,且经营稳健增长,年均实现净利润超7亿元,完全有能力以自有资金完成项目建设。
3)项目财务可行性:项目计算期按22年计算,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20年。经估算本项目运营期年平均总成本为2,987.18万元。所得税按25%计,税后利润提留法定盈余公积金按10%计。计算营业期内年平均利润总额8,952.84万元,年平均税后利润6714.63万元。项目总投资收益率为9.89%,所得税后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为8.07%。从财务角度讲,该项目是可行的。
4)享受产业园区相关优惠政策。河南省与郑州市相继出台多项政策,大力支持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开发。公司投资建设中原数字出版产业园,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符合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定位,有利于加快公司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速实现传统出版与新兴出版融合发展,同时也得到了河南省政府、郑州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该项目投资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项目建成后,可全部解决公司及下属出版企业的办公场所,同时,将大幅减少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原出版传媒集团因房屋租赁而形成的关联交易。
3.除公司自用办公场所之外,公司将通过内合外联等多种方式,引入更多外部关联产业,着力形成产业集聚。
4.该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公司数字出版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夯实产业持续发展基础,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有利于实现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5.本项目建成后拟引入公司旗下数字化内容生产和发布、文化内容创新、版权运营相关产业,在园区优惠政策支持下,结合与园区其他文创企业的联动,有望在内容、平台、技术、流量、人才等方面为公司提供支撑,使公司在数字化方向实现产品转型升级,形成公司数字化产业集群,促进文化内容创新和版权交易等业务的发展,从而使公司更好地顺应数字化、信息化和“互联网+”的趋势。
四、项目存在的风险
1.市场风险:由于项目的市场开拓周期较长,投资额较大,未来市场存在着多方面不确定性,市场风险是项目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
2.政策风险:项目建设内容属于我国产业政策中鼓励类。在项目前期的运作中,得到土地管理部门和环保部门认可。因此,在产业政策、土地管理政策和城市规划方面的风险,属于微小风险,只要项目的协调人同政府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即可防范此类风险。
3.投资风险:项目投资经营在开发建设过程中还面临众多的投资风险。投资回收也面临较大风险。项目建设虽然经过严格的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仍会受到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造成建设工期、成本和质量的不确定性,存在一定风险。在项目建设经营过程中,短期内要有一个调整、适应过程,具有一定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中原传媒 公告编号:2020-004号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0年1月6日,公司召开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月22日(周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1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1月22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16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16日(周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39号A座081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提案:
(1)《关于投资建设中原数字出版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2.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注: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亲自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以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1月20日 9:00-12:00 14:00-17:00
2020年1月21日 9:00-12:00 14:00-17:00
2020年1月22日 9:00-12:00 14:00-15:00
3.登记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39号A808室及会议现场。
4.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人代表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飞、汪洋
电 话:0371-87528527 87528528
传 真:0371-87528528
2.会议费用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七、备查文件
1.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19
2.投票简称:“中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 年1月22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参加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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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人(本单位)对上述提案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