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图
创新板
发行人委托保荐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提交上市申请文件
-上交所应在收到上市申请文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发行人更正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在本所受理上市申请文件之日,发行人应在本所网站上提前披露招股说明书(不含股票发行价格信息)及其他文件(本所受理上市申请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保荐人应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保荐工作文件及经核实的招股说明书);
-交易所应在3个月内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批准或不批准发行人股票的公开发行和上市(回答本所质询的总时间不超过3个月);
-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登记程序,并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发行人登记申请的决定。(主要关注本所发行上市的审计内容是否存在遗漏,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发行人在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等主要方面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你可以向交易所询问进一步的情况。)
只需提交申请文件
-本所将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更正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本所将对是否统一发行上市提出审核意见(6个月:本所将在3个月内就是否发行上市提出审核意见,发行人及其他人回复查询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中国证监会将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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