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ongxin.com 1月29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防疫计划,坚决做好检察机关防疫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以身作则,做好检察机关自身的防疫工作, 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为社会各界有效开展疫情防控、打赢疫情防控战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通知》指出,各级检察机关必须坚持毫不拖延地防控疫情,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为防控疫情提供司法和检察保障,以共担中央之忧,解中央之难,保护人民群众。
《通知》强调,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各级党委的部署,坚持科学防控、有章可循,以身作则,做好检察机关自身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疫情监测、调查和预警工作,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1是尽快制定疫情应急预案各省级医院应制定辖区内各医院应对疫情的工作计划,各医院应结合当地情况完善疫情应急预案,确保疫情发生时的有序应对。在湖北等疫情集中的地方,应以医院为单位实行“零报告”。每天,毫无疑问有症状的案件应该报告给省检察院。省检察院应当做好总体规划和指导工作,协助和支持有关防疫部门的工作。
2是加强对警察防疫知识的教育和指导。发现疑似症状时,应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报告、隔离、防护等工作。
3是做好疫情筛查,做好春节期间返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全工作,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登记、观察和隔离等工作。
4是最近减少的外出工作、个案处理和集中培训。
5是为了避免近期的大规模集体活动各级检察机关在做好自身调查和预防工作的同时,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配合和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做好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依法科学有序防控,保障群众健康安全。
《通知》强调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社会各界有效开展防疫工作、打赢防疫战争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隐瞒或谎报疫情、未及时采取防控措施造成疫情蔓延等失职犯罪行为;严厉惩治传染病防治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防治产品和药品的犯罪;严厉惩处由新冠状病毒感染和疑似疾病引起的肺炎、故意传播病毒、拒绝接受检疫和强制隔离治疗等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行为;在疫情防控期间,我们要加大打击“暴力伤害医生”的力度,确保在防控第一线作战的医务人员能够安心。严厉打击编造与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利用疫情散布谣言、煽动、破坏法律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行为,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确保疫情防控顺利有序进行。
《通知》指出,要结合公益诉讼的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源头防控。一方面,严厉惩治非法捕杀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注重发现野生动物保护中的监管漏洞,积极稳妥地探索公益诉讼,拓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另一方面,要注意发现生鲜肉类市场检验检疫中的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相关控制措施的完善。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各级医院的主要负责同志是防疫和控制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领导和一线指挥,亲自部署,组织制定周密计划,协调各项防控工作,做好广大检察人员的思想动员工作,确保全体检察人员听指挥、齐抓共管、不落后。要对疫情防控工作给予一切必要的支持,确保防控工作符合规定、科学有效对于因防控组织不力和措施不当造成疫情扩散的后果,应严肃追究责任
据悉,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了以张军检察长为首的疫情处理领导小组,全面协调防控工作,研究重大问题。
责任编辑:王爱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