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商报讯(记者孟马笛)2月1日,央行成都分行向辖内相关机构下发了《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支持打赢防疫战争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央行各分行综合运用信贷政策支持再融资、再贴现、长期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增强防疫和控制疫情的金融供给能力。优先满足法人金融机构支持防疫工作的再融资和再贴现需求,以及药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等生产企业发行和接收的票据的再贴现需求。加快LPR改革,引导社会融资成本下降趋势,特别是降低防疫企业和民生领域企业的融资成本
在做好受灾企业和个人金融服务工作时,《通知》指出,对受疫情影响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交通、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发展前景看好但暂时陷入困境的企业,不得盲目贷款、切断贷款、压贷支持受影响的企业通过保险和期货市场对冲风险鼓励银行业机构通过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完善贷款展期政策安排、增加信贷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对于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应适当倾斜信贷政策,灵活调整还款安排,合理推迟还款期限。做好逾期等不良信息报送前的核实和通报工作,及时核实和妥善处理因疫情防控不良信用记录发生而产生的异议或投诉。
在增加专项融资支持方面,根据《通知》,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加强与生产企业、科研单位、物流零售和防疫相关医疗机构的联系,积极满足卫生防疫、医疗产品制造和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生活必需品供应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分离信贷规模,简化审批流程,提供优惠利率(利率),合理安排融资期限。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考核方式等,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防疫一线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提供更加优惠的金融服务。企业用于防疫的外债额度不受限额限制。
《通知》还提到,要加快防疫经费的分配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国库和商业银行代理分支机构应加强防疫专项资金拨付保障,开辟资金拨付绿色通道,随时调配待命人员,按需调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应确保资金的顺畅流动和系统的安全运行,充分保证防疫资金的配置,提高应急提款、资金划转和账务处理的效率。对于涉及防疫经费的支付业务,结算时间不晚于T+1,鼓励T+0和D+0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