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冠状病毒肺炎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口罩综合管理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应实施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并对不同场所、不同人群进行科学指导,选择合适的口罩类型,避免过度防护,实现有限资源的准确投放。严禁公职人员私自使用全省统一发放的医用口罩。除特殊岗位防护需要外,公职人员一般不允许佩戴N95医用防护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