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兰州2月10日消息甘肃省卫生委员会于2月9日发布《关于调整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断程序的通知》。甘肃省将进一步提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诊疗效率,优化检测流程,缩短检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甘肃省已明确新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机构,并确定省、市、州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9家医疗机构为新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定点机构。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病原学检测结果可作为诊断依据。
甘肃省也调整了新诊断肺炎的诊断程序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将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推诿和拒绝诊断,并将严格按照最新诊疗方案的要求确定是否为新诊断肺炎疑似病例。疑似病例应立即隔离,并根据相关要求转移至指定医院进行单间隔离治疗。同时,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隐瞒、漏报或谎报2小时内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疫情网络)报告
甘肃省从接收疑似病例的定点医院采集样本,并通知县疾控中心将样本送至市疾控中心进行新的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所有的检测结果都通过县疾控中心反馈到指定的医院检测结果为阳性,并由指定的治疗医院做出明确诊断。九家被确定进行新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将自行取样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自行诊断。
此外,甘肃省将对集中医疗观察点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并在最后一次明确接触病例后的第5天和第10天采集样本进行检测。如果在隔离期间出现发热和/或任何相关的临床表现,将立即按照规范转移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和治疗。对于没有阳性临床表现检测结果的人,即无症状感染者,必须在2小时内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大型疫情网络)报告,同时调整到远离其他密切接触者的房间继续医学观察。(新甘肃日报记者李歆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