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网络报道]根据湖北省卫生委员会3日发布的最新疫情数据,2日0:00 ~ 24:00湖北省共报告新发肺炎病例2103例,全省共报告新发死亡56例。截至2日24时,湖北省已报告11,177例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
近日,除武汉、黄冈、孝感等湖北城市已处于紧急状态。为了更好地预防和控制疫情,黄冈和其他城市也采取了更严格的措施,如在中心城区的交通控制。万维网发现,到目前为止,采取类似措施的湖北城市已经达到14个城市和州。
十堰:
2年2月2日,十堰市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控制指挥部发布通知:
从2020年2月3日上午6:00开始,车辆将禁止从十堰市及县市城关区行驶,切断病毒的传播渠道除十堰市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允许“六类车辆”和“四类人员”驾驶车辆和指挥部暂时允许车辆通行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
黄石:
2年2月2日,黄石市新发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控制指挥部发出通知:
1。交通管制将于2020年2月3日00: 00开始实施
2。控制道路有:黄石大道、花湖大道、迎宾大道、天津路、武汉路、益阳路、湖滨大道、杭州东路、杭州西路、桂林南路、桂林北路、盐湖路、磁湖路、大泉路、夏露大道、鹿掌山大道、铜鼓大道以上所有道路均受到控制,所有路口禁止红灯。
3。除警车、救护车、紧急救援车、卡车、公务车辆、出租车(不包括网络车)和持有市指挥部和市交通巡逻队颁发的许可证的车辆外,严禁其他机动车辆通过控制道路。
4。所有市区都实行封闭式管理。除特殊原因外,禁止车辆进出各区。
荆门:
2年2月2日,荆门市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知:从2020年2月3日上午8:00开始,荆门市中心城区将限制除以下车辆以外的所有机动车和电动车在中心城区道路上行驶
1。医疗救援、消防救援、应急救援等专用车辆;
2。运输医疗器械、药品、医疗防护用品、生活用品等的车辆(不含运输活禽和野生动物的车辆);
3。冷链物流运输车辆(包括蔬菜、水果、水产品和冷冻食品运输车辆);
4。运输水、电、油、气、热等相关物资的车辆,保证城市运行;
5。执法执勤车辆和执行防疫任务的公务车辆;
6。军用车辆;
7。邮政快递车辆;
8。医务人员乘车旅行(持有医生证、护士证、药剂师证和医院工作许可证);
9。垃圾清运车、医疗废物转运车、殡葬车;
10。参加防疫、医疗救援、应急救援的车辆和保证企业运行所需的人员,必须经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向市防控指挥部申请核发《荆门市中心城区通行证》后,方可通行;
11。由于患者复检、透析、孕妇、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经现场值班人员确认后,允许临时通行。真正需要治疗的人。
宜昌:
2年2月2日,宜昌市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控制指挥部办公室发出《关于宜昌市部分道路交通管制的通知》:
。现在决定在宜昌市的一些道路上实施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交通管制将于2020年2月2日凌晨1时开始实施
2。控制道路为:东湖路1号姜妍路口、北门路1号郑捷路口、东湖路1号乔虎路2号路口、夷陵大道金地花城后门、东山大道新道国际大酒店停车场入口、体育场路东梯桥入口、黄河路西陵区发展公园入口、叶明珠路沙河入口、叶明珠路三峡高速入口、和平路西坝路与西坝路交叉口
3。各类机动车辆(警车、救护车、紧急救援车、生命保障车等除外。)严禁在控制区内通行。
荆州:
2年2月2日,荆州市新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限制市区交通的通知》:
市区交通管制从2020年2月2日14: 00开始实施,限制除下列车辆以外的所有机动车辆和电动车辆在市区道路上行驶
1年,医务人员乘坐车辆(持有医生证、护士证、药师证和医院工作证);
2、救援、消防等专用车辆;
3、货车(运输医疗器械、药品、医疗防护用品、生活用品,不含运输活禽和野生动物的车辆);
4年,车辆持有“市指挥部”通行证;
5年,“市指挥部”批准的临时交通车辆
6年执行防疫任务的“公务车辆”车辆;
咸宁:
2年2月3日咸宁市肺炎防治指挥部关于新冠状病毒感染的通知7号:
自2020年2月3日15:00起,在中心城区(东至杜泉大道,南至太一大道,西至嫦娥大道,北至107国道)实施交通管制措施除涉及防疫控制、医疗救援、生活生产保障、应急救援等车辆外,所有机动车、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均禁止在中心城区道路上行驶。统一的出租车服务将用于确保孕妇的交通、重大疾病的突然发作和其他特殊情况。市民可致电12328交通监管服务热线
除上述城市刚刚采取措施在中心城区禁止机动车辆外,武汉、黄冈、鄂州和孝感早些时候也采取了类似措施。
武汉:
1年1月25日,为控制人员流动造成的感染风险,武汉市新肺炎防治指挥部发布《关于市区交通管理事项的通知》:
从2020年1月26日00: 00开始,除持证保驾运输车辆、免费运输车辆和公务车辆外,中心城区实行车辆禁行管理。公民确有交通需求的,按照总部8号通知执行。所有社区都应配备足够的车辆来满足需求。
鄂州:
1年1月25日11: 00时,鄂州市肺炎防治指挥部针对新发冠状病毒感染发布通知,表示为了控制人员流动造成的感染风险,从1月26日00: 00时开始,除经批准的紧急保险运输车辆和公务车辆外,在中心城区将实施机动车禁令。
同时,全市132辆出租车被分配到全市社区居委会,用于突发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的交通安全统一调度。对不准通行的,将依法处理,并另行通知解除管制的时间。
孝感:
1年1月29日,孝感市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指挥部发布第12号令:从2020年1月30日零时起,孝感市、各县(市、区)主城区和城关镇将实施交通管制措施,限制机动车辆和电动车辆通行。城市中的主要道路将被隔离和检查。除涉及防疫控制、医疗救援、生活生产保障、应急管理和医疗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当日,孝昌县公安局发布通知:从2020年1月30日零时起,孝昌县城区道路将实行交通管制
黄冈:
1年30日下午,黄冈市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出通知,为坚决防止疫情扩散,按照“内防扩散、外防出口”的要求,黄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防控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 市县城市道路和农村道路实行交通管制:
从2020年1月31日零时开始,黄冈市区和各县(市、区)主要城镇实行机动车和电动汽车交通管制措施该市的主要道路实际上是隔离的,并通过设立检查站进行管理。除涉及防疫控制、医疗救援、生活生产保障和应急救援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恩施州:
1年30日恩施州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指挥部关于实施交通和市场控制的通知:
提倡不上街、汽车不上路除出租车、救护车、环卫车、警车、水、电、气、通讯、抢修车、公务车辆等应急车辆外,本市中心城区(范围见附图)实行车辆数量限制。周一和周二末车牌为0、1、2和3的车辆通过;周三和周四结束时牌照号为4、5和6的车辆通过;车牌号码为7、8、9和字母的车辆可以在周五、周六和周日通行。州、市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指挥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市区“三府一镇”社区工作人员的车辆和必要的物资保证运输车辆实行通行证放行
控制措施将于1月31日零时开始实施,吊装时间另行通知。
仙桃: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介绍,为控制人员流动造成的感染风险,湖北省仙桃市中心城区于1月29日18: 00开始实施机动车限行。
仙桃市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指挥部发布通知称,从1月29日18: 00起,除持牌紧急保险运输车辆、公务车辆、邮政车辆、救护车、垃圾清运车辆、消防车、殡葬车等特种车辆外,其他车辆禁止在市区行驶。未经许可通行的,由公安交通警察部门依法处理。
天门:
1年1月28日,天门市新发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指挥部发布《关于中心城区交通管理事项的通知》:
自2020年1月28日15:00起,除经批准的紧急保险运输车辆和公务车辆外,中心城区实行车辆禁行管理。全市50辆出租车将由市防治指挥部交通队统一调度使用,确保紧急情况下的交通安全。那些不准通过的将由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解除管制时间将另行通知
潜江:
1年1月29日,潜江市肺炎防治指挥部针对新发冠状病毒感染发布了《关于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从2020年1月30日10: 00开始,将在市区范围内实施限制机动车辆和电动车辆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主要道路将实施物理隔离和检查管理。除涉及防疫、医疗救援、生活生产保障、应急管理、医疗物资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的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得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