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新增新冠肺炎_甘肃各县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月10日前转至市级定点医院救治

新甘肃客户兰州新闻(新甘肃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李歆瑶)记者从省卫生委员会获悉,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对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集中治疗,现有县区的所有确诊病例必须在2月10日前转移到指定的市级医院进行治疗。

省级卫生委员会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力做好辖区内新发皇冠肺炎的医疗救治工作,实时掌握辖区内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特别是重症和危重病例的救治情况各市、州卫生委确定一家基础条件好、治疗能力强的市级定点医院,辖区内所有确诊病例集中在市级定点医院治疗(甘肃矿区确诊病例转送嘉峪关定点医院治疗,军队医院、企业和社会办医院根据当地情况转送当地市级定点医院集中治疗)疑似病例在当地指定的医疗机构隔离和治疗。

我省将充分发挥医疗专家的指导作用,各医疗机构的医疗专家组将指导医疗工作贯穿于医疗的全过程。省、市、县各级医疗专家组要按照相关要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深入临床一线开展查房和必要时的医疗救治,特别是重危病例的救治,实时掌握辖区内或辖区内确诊病例的病情变化,定期进行疗效评价,并定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评价报告

省级卫生委员会要求所有疑似和确诊病例应严格按照《新发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转运至指定医院,市卫生委员会应组织辖区内的急救中心整体将病例转运至指定的治疗医院,并在转运过程中做好交接记录。确诊病例经市级定点医院和市级专家组积极指导和治疗后,如病情恶化,确需转院,请咨询和评估省级医疗专家,经省卫生委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疗小组同意,市卫生委将派专车护送至省级定点医院集中治疗。在病例转移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患者死亡或交叉感染的发生。

省卫生建设委员会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优先安排并充分保证相关医疗、药品供应、防护用品和定点医院的咨询指导。

责任编辑:严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