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沈阳1月23日电(唐龙、王思文)23日,辽宁省医药保障局、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做好辽宁省新冠状病毒肺炎医疗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辽宁省已将国家卫生保健委员会《新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中的所有医疗服务项目和治疗药物暂时纳入辽宁省医疗保险基金的覆盖范围
为了保证住院治疗不受支付政策的影响对于确诊患者较多的医疗机构,各级医疗保险机构可以临时提前增加营运资金额度,以减轻医疗机构的提前压力。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项目支付确诊患者的医疗费用,不得将确诊患者的医疗保险基金支出额纳入医疗机构实施医疗保险费用总额控制管理的统筹地区医疗机构医疗保险费用总额控制指标,并对确诊患者的医疗费用进行单独预算。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财政部门应及时、足额与相关医疗机构进行结算,确保治疗工作顺利进行。
此外,对于异地就医的确诊患者,医疗保险待遇与异地就医的患者相同,异地就医的支付比例下调不执行。
同时,为保证药品供应,对于未在辽宁省集中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治疗急需的药品,药品生产企业可随时申请网上在网络未连接期间,如果医院因救治危重患者而急需相关药品,可先在网下购买相关急需药品,并在7个工作日内提交省医疗社会保障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