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特点是人际传播、接触传播等。案件管理大厅是案件受理、移送和律师接待的枢纽。为全面落实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部署,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确保诉讼工作顺利进行,高新区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以下临时措施:
1、案件受理、移交
2、律师查询案件信息或提供材料等方式:
3、安全防护措施
案件管理大厅恢复正常工作,另行通知请理解采取必要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所带来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