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强对中国侨联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治工作,中国侨联于1月31日制定了《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工作规划》。
计划指出,首先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中国侨联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互联网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从政治、大局、稳定的角度,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中来。二是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党员的作用。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战斗堡垒中的作用,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管好自己的人,守好自己的门,负责守护好土地,负责守护好土地,各司其职,确保各项防疫、防疫工作的落实。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他们应该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这是他们完成最初使命、履行职责的试金石和磨刀石。在疫情防控中要重视干部的调查和鉴定,让党旗高高飘扬在疫情防控的阵地上。三是充分发挥侨联和侨界群众的力量。各部门、各单位要引导华侨社区配合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党有号召,海外华人有行动。要充分发挥侨胞的作用,热情支持防疫工作,努力形成海内外侨胞为祖国服务、共同打赢防疫战争的强大氛围。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对各级侨胞协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收集相关信息和情况,并及时向协会领导汇报。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和思想政治工作我们将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各类微信群体,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疫情防控进展,宣传海内外侨胞抗击疫情的实际行动,将海外侨胞的思想统一到总书记讲话精神中,广泛凝聚海外侨胞防控疫情的心灵、能力和智慧。同时,要加强对侨联干部的思想指导,加强防疫知识的科普宣传,要求干部立足于自身和家庭做好防疫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注意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组织人事部门和离退休办公室关心离退休老同志的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干部职工的实际困难
计划明确规定了三个原则第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中国侨联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和部署,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面保障中国侨联干部职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是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应对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要层层负责,分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第三是快速反应和及时处置一旦发现与新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有关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应按照标准迅速反应,及时诊治,及时采取控制措施,有效应对,坚决控制疫情蔓延。“
”计划要求,一是认真执行北京市防疫和控制的有关规定,做好回京人员的观察和报告工作在返回北京前14天内到过湖北地区或与湖北地区人员有过接触的干部、工人,应在到达北京当天自愿向其居住地(住宿地)所在单位和社区报告其健康状况,并自到达北京之日起接受14天的有监督的医学观察。每天早晚都要监测他们的体温,不准外出。出现发热、疲劳、干咳等症状时,应立即报告,并在负责监督医学观察的社区的协助下,前往最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并向其所在部门(单位)报告。从全国各地返回北京的干部职工,应服从进入北京的航空、铁路、长途客运经营者和道路检查站的服务管理,自觉接受和配合体温检测。如果体温异常,你应该去最近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发热门诊。体温正常的人应在到达北京后14天内每天早晚进行体温和健康监测,外出时应戴口罩加强个人防护。出现发热、疲劳、干咳等症状时,应立即到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并向所在科室(单位)报告。二是继续实行新的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实行“日报表”和“零报表”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应每天核对统计本部门(单位)所有人员的相关信息,退休办公室也应核对统计退休人员的相关信息。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主要职责,细化工作,客观、准确、及时清点人数,建立本单位防疫工作台账,及时、准确掌握相关信息,每天18点至当天16点向办公厅报告本单位基本防疫情况。 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集中治疗措施,对漏报、瞒报、迟报、漏报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办公厅每天20点前收集侨联防疫信息并向委员会领导汇报。加强对三类重点人员的调查:一是密切接触病案的人员;二是前往或经过重点疫区,并可能与该病例有过接触;第三,未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暴露于新冠状病毒阳性检测的野生动物、物品和环境的人员不受保护。三是保证器官的正常运转各部门、各单位的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在前线指挥。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鼓励灵活的电话、网络等办公方式。列入今年工作计划的会议活动将视情况而推迟。如确需按期召开会议,应严格控制,并报会议主要领导批准。地方侨联到中国侨联临时工作的干部,在具体时间暂停返回北京,由组织人事部另行通知。华侨联合会返回当地临时岗位时,将按照临时岗位所在地的安排进行。办公厅应督促服务中心和物业对办公场所进行消毒和通风,加强对进出办公场所人员的温度检测,严格控制无关人员的进出。
计划强调,如有疑似或确诊病例,各部门、各单位应在接到信息后一小时内,按照重要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办公厅报告。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疑似接触者,应按照北京市防疫要求及时进行医学观察,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国侨联办公厅报告。医学观察对象应当严格遵守北京市传染病防治的有关规定在医学观察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部门和中国侨联办公厅报告,并按规定送至指定医疗机构诊治,采集标本进行检测和调查工作。当医学观察期结束时,如果没有发现上述症状,医学观察可以解除。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本规划精神,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安排,并报办公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