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6日宣布,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已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降低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补贴标准。 和降低成本、取消补贴政策的规定等因素,促进行业优胜劣汰,防止市场大起大落。《通知》将于2019年3月26日起实施
《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稳步提高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能量密度阈值要求,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的能耗要求,提高纯电动乘用车的行驶里程阈值要求
从2019年起,对于有里程要求的车辆,在完成销售和许可后,将提前分配一部分资金,满足里程要求后,可按程序进行清算。政策出台后,有里程要求的车辆,自登记之日起2年内未达到20000公里的,不予补贴,预拨资金在清算时扣除。
从2019年起,符合公告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补贴技术条件的车型产品也将纳入推荐车型目录地方政府应完善政策,过渡期后停止补贴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转而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和配套运营服务等“短板”建设。如果地方政府继续给予购房补贴,中央政府将相应扣减相关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