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出台了《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调查办法》,重点解决“两党制”和“小集团”政治问题,拉票买票、“带病提拔”等问题,推动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调查量化、操作化、务实化,努力做到干部考核准确
要求中央政府突出政治调查的首要地位。在新时期,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政治检查和素质检查的重要指示和指示。坚持政治第一,把政治标准作为硬约束和硬要求,确保符合中央政府的政策和原则。
细化评估标准,注重政治调查的准确性。坚持准确、科学、实用、有效、辩证、客观的原则,挖掘政治标准的深刻内涵,明确具体表现形式和量化形式,提炼政治忠诚、政治决心、政治责任、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提出需要具体理解和把握的31种表现形式,努力解决政治标准普遍模糊、不易把握和评价的问题,实现政治质量检查标准的具体化、定义化和判断化
改进了调查方法,增强了政治调查的可操作性。严格避免形式主义,避免走过场,避免政治质检工作出现空白。要明确将非预约调查、参加会议活动、培训参会人员、岗位检查、交接检查、年度考核等结合起来。我们应该采取八种方式和手段,包括深入会谈、数据获取、专项评估、组织检查、“四项基本”审计、跟踪检查、信息收集和综合判断。我们要经常、密切、有原则地联系干部,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地考察干部的政治素质。按照“一人一档”的办法,建立领导干部政治素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历史地、系统地、全面地了解干部的政治表现
加强了结果的应用,改善了政治调查的方向。政治素质调查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必要环节,调查结果是选拔任用、管理监督、教育培训等的重要依据。在同等条件下,政治素质高、政治表现好的干部优先晋升。因政治觉悟低、政治歧视差而政治不合格的干部,不纳入调查范围。组织发现的违反政治纪律和规则的干部“一票否决”在领导岗位上得到了坚决调整。解决干部的思想政治问题,要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要采取党校培训、中心小组学习等方法,有针对性地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教育。缺乏党性修养的干部,要有计划地选拔出来,经受住困难地区和复杂环境的考验。(通讯员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