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新肺炎)故意隐瞒不报,拒不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多名云南人
Zhongxin.com昆明2月6日(记者道之南)记者6日从云南省昭通市永山县和怒江市泸水县公安机关获悉,多名云南人因“明知故犯地进入有新的冠状病毒感染或可能感染的公共场所,故意隐瞒经武汉返回家乡的事实”而被依法处置
根据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公安局通知,刘谋(男,40岁,永善县大兴镇人,现住安徽省合肥市,正在隔离治疗),新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方法被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2020年1月18日,刘谋开车带着他的岳父、妻子等五人从安徽省合肥市出发,途经湖北省荆门市等地,于1月22日抵达永善县大兴镇河口村甘田组的家
图片显示警察在工作泸水警方提供图纸1年24日起,刘谋因发热、咳嗽等前往大兴镇平安医院、大兴镇医院就诊。2月1日,大兴乡医院被转移到永善县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2月4日,刘的岳父新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并被送至永善县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据了解,刘未向任何部门或防疫人员报告其疑似因湖北人的逗留史和新发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造成严重后果。明知自己已经感染或者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故意进入公共场所,或者隐瞒信息与其他人接触,以危险手段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此外,云南省怒江州卢水公安局邓谷边防派出所配合邓谷乡工作指挥部,近期依法查处了一起隐瞒经武汉返家事实的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和强制隔离。
照片是泸水警方官方微博的截图经调查,当事人赵某、李某于1月23日乘子弹头列车从南京经武汉至昆明,并于1月24日前往怒江镇探亲。各级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疫情公告后,两地拒不执行泸水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重点地区人员应当到社区(村)登记并在家中隔离”的要求。当工作人员参观火车站时,他们故意隐瞒他们在武汉火车站停留3个小时的事实,并多次与车站周围的人密切接触。在全国抗击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关键时期,赵牟某、李某拒绝执行人民政府依法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和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分别给予赵某、李某行政拘留10天,并处行政罚款100元。隔离和观察后,行政拘留暂停,直到没有疾病
199警方建议,对拒绝配合防疫工作、隐瞒事实、恶意扰乱防疫工作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请主动执行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和命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