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初步检查,车辆上的信息与驾驶证基本一致。警方还仔细比较了驾驶执照和车身铭牌上的品牌型号和车架号码。不知道总比不知道好,而且被吓了一跳。原始驾驶执照和汽车是同一型号的。经过仔细检查,警察发现这辆车的车牌号不是原来的,而是打磨后贴上去的。此外,驾驶执照的字体很粗糙,与车辆管理部门签发的驾驶执照的字体明显不同。这名司机被怀疑使用了伪造的驾驶执照。警察审问了
199。起初,司机说车已经付了钱,手续正常。他还声称,他的汽车已获得牌照,并已报警。然后,警方根据车辆登记信息与车辆的真正主人取得了联系。这辆车的主人是烟台的。他的车最近从未离开烟台,他也不知道他的车牌被用过。在比较了车辆的照片后,发现该车辆的型号和颜色与最初登记的车辆相同,难以识别,属于“克隆车辆”在铁证面前,司机终于承认了他的交通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驾驶员处以4000元罚款,驾驶证24分,拘留20天以下。目前,该车辆已被暂时扣留在停车场,车辆来源正在进一步调查和核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