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贸易公司的名义雇佣工人生产未经批准的药物并在网上销售。被告最终因生产和销售假药罪受到法律制裁。日前,汕头龙湖法院依法审理了该案。
基本案件
|从1992年2月中旬开始,被告荣以汕头市XXX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利用汕头市龙湖区外沙镇的一处场地,聘请其共同被告王(已被定罪)负责药品的生产经营。在此期间,被告人荣提供处方,共同被告人王担任生产经理,负责药材采购、人员招聘、生产组织、销售统计等工作。合著者王购买了中草药,聘请蔡谋范和其他工作人员加工中草药,设计了自己的包装袋,包装后通过网站销售。2年1月10日017,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线索,在汕头市龙湖区外沙镇的一个车间查获了“痛风丸”、“补能散”等17种药品。
已被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以上查获的17种药品均为假药
2年10月31日018,被告荣在汕头市龙湖区外沙镇一所出租屋内被捕。
庭审
龙湖法院认为,被告人荣结伙故意生产、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必须批准但未经批准的药品,触犯了刑法,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告人荣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予以处罚。到案后,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自愿在法庭上认罪,自愿提前向国家缴纳罚款,表现出悔意,并可依法从轻处罚。
法院裁定
最后,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悔改表现以及被告人的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法院裁定被告人荣犯有生产、销售假药罪,符合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款、第三款第(二)项的规定,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条第25条将第
条联系起来,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199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作为共同犯罪处罚;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应当根据其所犯罪行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一个相对固定的犯罪组织由
199三人以上共同犯罪构成的犯罪集团。根据犯罪集团的犯罪情况,对组织和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进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按照其参与、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予以处罚。
第六十七条犯罪后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当自首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轻罪的人可以免除处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采取强制措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的,视为自首。
199犯罪嫌疑人虽不具备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条件,但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如果他如实坦白自己的罪行并避免特别严重的后果,处罚可以减轻。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死亡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被视为假药的药品和非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和销售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为假药:
(1)药品所含成分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
(2)冒充非药品为药品或冒充其他药品为药品
药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假药处理: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的;
(2)未经依法批准生产或者进口,或者未经依法检验擅自销售的;
(3)恶化;
(4)污染;
(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获得批准文号但尚未获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6)中指示的指示或功能超出规定范围
材料提供: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