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经网2月3日电(记者牛禾)自“新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已发生多起个体经营者利用疫情抬高口罩等相关卫生用品价格的事件据China.com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60多家药店或企业因抬高口罩价格、虚开商品价格等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最高罚款达300万元。涉及的企业包括北京姬敏康泰药业和大神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严惩多起抬高口罩价格事件
日前,北京市朝阳区对抬高口罩价格、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进行了六次罚款。其中,北京东升天宝堂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何世礼店、北京白毫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北京华辰康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家药店在防疫控制期间均有哄抬口罩价格的违法行为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计划对这三家药店分别处以50万元至300万元的罚款北京东方康生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北京乐民新农超商务中心朝阳分公司、北京优正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等
家药店及其他3家药店因未标注口罩价格的违法行为分别被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处以5000元罚款。
此前,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月29日发布的数据,自1月23日以来,北京市共提起了31起价格违法案件,其中15起是1月28日提起的
年1月30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披露“一批典型病例”,显示在防疫控制期间,北京白毫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北京太和宝兴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阜成门店、北京好地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大药房、新龙药业集团京之堂(北京)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牌楼店、北京百信人康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诊所共设有5家药房。存在抬高口罩价格、不按照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分别处以50万元以上、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2家
企业被罚款3
记者注意到,除了北京方面下达的最高罚款300万外,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防疫期间价格违法典型案例》和《口罩价格欺诈典型案例》显示,北京市姬敏康泰药房丰台区第55分店和天津徐润惠民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刘胜道第2分店也分别因哄抬口罩价格被处以300万元罚款。根据
眼科检查,北京姬敏康泰药业有限公司丰台区第五十五分公司于2019年7月9日成立。其母公司北京姬敏康泰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其法人是王建峰,名下有10家公司
2016年至2019年,北京姬敏康泰药业有限公司、北京姬敏康泰药业有限公司朝阳店、北京姬敏康泰药业有限公司朝阳27分店因未出具规定内容的销售凭证、未按药品分类管理规定要求销售处方药共被处罚10次,未因通过疫情推高价格被处罚。
目检显示,另一家企业被罚款300万元,“天津市徐润惠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六神岛分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开业不到一年就受到高额罚款。
记者梳理发现,疫情期间被罚款的药店还包括上市公司大森林旗下的公司(sh: 603233)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月29日发布的《第一批典型价格违法案件公告》和2月1日发布的《防疫控制违法企业名单公告》显示,广州市海珠区齐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或药店因哄抬口罩价格等行为受到处罚。大山林旗下的“云浮大山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镇安分公司”也在被处罚的16家企业之列,原因是“销售的非接触式红外温度计和电子血压计(智能臂式)价格标签上的原价有误,未按原价销售”,该店由云浮市云安区市场监督局查处
眼科检查显示,云浮市大山林药业有限公司的云南镇安分公司是云浮市大山林药业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云浮市大山林药业有限公司是大山林的全资子公司附件为
:疫情期间因抬高口罩价格受到处罚的企业(部分)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