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通知,对预防和控制新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对公共机构人员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区公共机构的公开招聘应在网上组织或推迟,网下现场登记、笔试和面试活动应暂停,以降低人员聚集交叉感染的风险。相关调整事项应及时以适当形式告知候选人并向社会公布如确需组织公开招聘,应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并尽可能采用电话、视频、网络等非现场联系方式处理相关事宜。相关的体检和检查活动可以推迟。
通知明确指出,如果医疗卫生机构等与防疫有关的机构急需补充医疗卫生人员和其他防疫人员,可以简化招聘程序,建立绿色招聘渠道。公共机构或其主管部门可以通过网上采访、检查等方式直接用人,确保防疫工作的迫切需要。相关招聘程序可以在疫情发生后完成。
通知强调,要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机构的工作人员履行预防控制疫情的职责。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在防疫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事业单位和集体的工作人员,特别是在防疫工作的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事业单位和集体的工作人员,及时给予奖励。获得奖励、功绩和功绩的机构工作人员将获得一次性奖金,经批准,可在获奖者所在的地区或单位增加其他物质奖励。对不服从指挥、调度或在防疫工作中消极对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要及时总结和宣传防疫工作的先进事迹,树立榜样,树立标杆,鼓励和引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动履行职责,在防疫工作中发挥领导作用。
防疫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机构急需补充医务人员和其他防疫人员的,可以简化招聘流程,建立绿色招聘渠道公共机构或其主管部门可以通过网上采访、检查等方式直接用人,确保防疫工作的迫切需要。相关招聘程序可以在疫情发生后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