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馨)昨天,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嘉多宝与广耀集团“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广东省高发民三株字第一号民事判决。该案件被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王王集对《北京青年报》记者的回应是,发回重审并不意味着最终判决
据加多瓦尔官方消息,加多瓦尔发布公告称,2019年7月1日,加多瓦尔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多瓦尔与光耀集团“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的裁决,目前正在发布公告。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认定,一审判决采纳的证据在内容和形式上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裁定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广东省高发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并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关于此事,王王集回复北青报记者,称由于媒体的关注,此案是关于2010年5月9日后继续使用王王集商标的六家嘉道宝公司侵权赔偿案。广东省高级法院一审判决嘉多宝赔偿14.4亿元。此后,双方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判决,此案将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发回重审并不意味着最终判决。“我们将尽力做好案件的再审工作详情请参见广州医药白云山上市公司明天的公告来自
《北青新闻》的记者了解到,2014年,广耀集团向广东省高级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责令卡多保赔偿广耀集团因侵犯广耀集团“王老集”注册商标而在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期间造成的10亿元经济损失,届时涉案经济损失将增加至29亿元。
数据显示,2018年7月27日,白云山控股股东广耀集团宣布,已收到广东省高级法院对“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案的一审“民事判决”根据判决结果,广东佳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浙江佳多宝饮料有限公司、佳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福建佳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佳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武汉佳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共支付14.4亿元人民币,用于赔偿广耀集团的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费用。作者:张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