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延期复工工资支付_人社部: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也需按规定支付工资

人民社会服务部门发出通知,企业在工资支付期内因疫情停止生产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疫情延期复工工资支付

网络图

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和在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感染新冠状病毒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因政府隔离措施或其他紧急措施而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员工,企业应当支付员工在此期间的劳动报酬,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分别顺延至医疗期满、医学观察期满、隔离期满或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期满。

家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通过调薪、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通过与员工协商,尽量不要解雇或减少员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岗位稳定补贴。企业在工资支付期内停止劳动和生产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如果有一个以上的工资支付周期,如果职工提供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不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提供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因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不能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期限的理由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限继续计算。因疫情影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在法定期限内审理案件的,审理期限可以相应延长

审计:曹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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