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大专院校、省级中专学校:
目前,我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级反应为全面遏制疫情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省政府和教育部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采集活动应暂停,以防止人员采集引起的感染风险。各级各类学校不准组织学生寒假返校,也不准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学生们被要求出去拜访亲戚,尽可能少的旅行,尽可能避免在拥挤的地方活动。
2、各级各类学校不准提前开学全省所有幼儿园推迟开学。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大学和中小学校应根据疫情情况,制定计划和相关准备工作,推迟开学,制定合理的教育和学习方法,提前分配人力和资源。
3,将暂停全省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离线培训服务学生和家长不得参加各种社会组织举办的校外培训、参观考察、户外拓展、竞赛、展览、评估和考试。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及时向各教育培训机构传达相关要求,做好监管工作
4、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暂停校园及校园内各类场馆设施的开放高校应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同时监测在校学生疫情。
5、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对以前安排的近期准备的聚集地培训、实习等活动进行全面调查。有相关计划的,应当延期或者取消,并制定延期计划。
6、各地要引导和督促学校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开展健康教育,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做好心理咨询,引导学生理性认识和科学防控疫情
7、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有关工作人员应立即返回工作岗位,立即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指导地方学校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
8、各地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举报违反上述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山西省教育厅1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