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春季推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具体开放时间应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未经通知,学校不得开学。不允许所有学校和年级组织补习班、回答问题、辅导和其他形式的聚会活动。
2。高校不允许提前开学,也不允许学生提前返校。具体开始时间应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确定,并做好调整春学期开始时间的工作计划。
3、暂停学校组织开展新的实习活动,已在岗实习的学生服从学校和实习基地的统一安排,一定要做好自我保护工作,确保安全
四、春季开始前,暂停所有校外中小学生培训机构开展面对面活动;已经预先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规定做好解释和退款工作。
5。开学延迟期间,学校应通过微博、微信、家长群、学生群等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防疫知识和预防要求,掌握师生行踪,加强对师生的教育管理和关爱指导,引导学生安排好学习和生活。相关高校应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和在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6、各级各类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应充分研究和判断开学后学生流动影响的变化,完善各项工作计划,提前做好春学期开学准备,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指导下,全面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提前做好防疫控制相关物资和后勤保障准备, 做好留学生健康筛查和监测工作,全面落实人防材料和技术要求。
7、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应立即向辖区内各县(市、区)和学校的全体师生传达通知要求,加强监督和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对违反上述要求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红星记者赵煜鑫
编辑李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