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曲靖新闻(曲靖日报记者李少波通讯员徐天德邓毕成)1月28日,曲靖市纪委监察组在市交通局向驻京部门提出了三项检查后的工作建议,并将当天的检查核实情况上报市纪委监察组
云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一级反应后,我市纪委立即采取行动,调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监督权,组织对县(市、区)属地管理职责的落实、联防联控机制的建立和运行、相关物资储备、疫情监测的实施、医务人员的配备等进行监督。监督检查应贯穿防疫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实效。
1年26日,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制定并发布了《关于监督检查全市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发展情况的通知》和《曲靖市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监督检查组工作计划》,对监督检查工作作出了安排。要求县(市、区)纪委、市纪委及派驻(离任)机构和监督检查办公室突出监督检查重点,加强联系或驻地部门对防疫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特别是各级各部门对防疫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责任部门和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好本部门的防疫工作。 我们将把监督检查的重点放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履行职责、不执行工作、不执行措施等问题上。深入挖掘执行不力背后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用最严肃的纪律为防疫和控制提供有力保障。
市纪委成立了监督检查小组,加强整体协调,避免监督检查的一般性重复、多头监督检查和层层监督检查,努力提高监督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在工作中,市纪委相关监督检查办公室和派驻市卫生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通局等部门的八个纪检监察小组密切跟踪和联系或派驻各部门(单位)对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在职情况、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和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不断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所在部门组成联合检查核实小组,到各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和处置机构、学校、体育场馆等单位联合开展检查核实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督促责任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落实。
监督检查小组重点分析判断日常工作现状,及时总结分析监督检查核实中发现的问题,部署并开展具体的监督检查核实任务县(市、区)纪律检查监督委员会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派出监督检查组对乡镇(街道)和重点防疫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负起责任,切实落实中央决策安排和省、市、县(市、区)委员会政府措施的要求,见实效在
组织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加强自我控制工作,每天通过微信群及时传递防疫知识和信息,不召开30人以上的会议,每天消毒处理区两次以上,密切监控相关人员的体温,不更换处理人员、陪同人员和餐厅服务员的同时定期打电话检查岗位,要求所有人员不要离开该区域;除承担防疫监督检查、案件审查调查和综合服务保障的人员外,其余纪检监察干部24小时保持沟通畅通,随叫随到,做好“备战”工作,确保监管、纪律执法和问责工作有序开展
截至1月28日,市、县级纪委已派出66个检查组对107个单位(部门)和115个乡镇(街道)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