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延迟复工工资浙江_市人社局:上海延迟复工,属于休息日!上班或在家上班,应作为加班!有补休或加班工资!

国务院已通知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3日,上海已通知企业不迟于2月9日24: 00复工。详情见链接:最新!上海企业应在2月9日24: 00之前恢复工作!各种学校要到2月17日才会开学!延长春节假期和推迟重返工作岗位有什么区别?这些日子是假期还是休息日?

企业不能提前复工,他们能安排员工在家工作吗?在家工作有加班费吗?

参见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权威答案。详情请参考下面的

。为落实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传播和蔓延,有效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健康,市经委、市商务委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工作要求和实施程序,引导企业批量恢复工作。其中,物流行业涉及防疫物资的运输,家政服务行业、批发市场、蔬菜市场和超市商场与保障民生和供应密切相关,建议按时复工。湖北国民回归湖北的属地管理责任将推迟实施

和生产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防疫控制所需产业链上的企业,应提前开工,提高生产能力(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除外)

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企业,无需额外人员返回上海,继续生产而不造成人员流动,可以维持现状并继续生产。同时,企业需要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并向镇(街)防疫指挥部或园区报告。

同时,建立提前复工审核备案制度因特殊原因确需在2月10日前复工的企业,应将有关说明材料(包括外籍员工流动情况)、疫情处理措施和保证无疫情的承诺报送镇(街)防疫指挥部或园区,经核实批准后复工,并报区防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如有不符合或确认的情况,将责令公司立即停产,并按规定追究企业的相关责任。

为了加强对新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疫情的预防和控制,有效减少人员集中,阻止疫情扩散,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国务院办公厅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相应的文件和规定,延长春节假期,推迟企业复工。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1月26日发布的《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规定,2020年春节假期将延长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正常工作将于2月3日(星期一)开始;因防疫而不能休假的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安排补假。未休假期间的工资和薪金应根据相关政策予以保障和执行。2020年1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推迟上海市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明确规定上海市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9日24: 00它涉及确保城市(供水、供气、供电和通信等行业)、防疫和控制(医疗器械、药品和防护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等行业)、人民生活需要(超市、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以及涉及重要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其他相关企业的运作,但这些企业除外。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各有关企业和学校要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确保社会稳定有序。

由于防疫和控制的需要,推迟恢复工作,这些日子是休息日。对休息工人,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对于承担保安等任务的企业员工,应按要求给予补偿性休息或支付加班费。一般来说,这是工资的两倍。

上海市政府通知要求企业不要提前复工,从减少人员聚集的角度考虑。鼓励企业安排员工在家工作。按照企业要求在家工作的职工,应当以加班为休息日,企业应当给予补休或者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针对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我市明确规定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相关支持措施,主要包括:

对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感染新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和密切接触者,以及因政府隔离措施或其他紧急措施而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员工,企业应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分别顺延至医疗期满、医学观察期满、隔离期满或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期满。

市政府要求企业员工在春节长假期间及2月9日24: 00前复工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月工资。参与保障城市经营、防疫、民生等重要国民经济和民生的企业职工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休息日加班的有关规定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职工按照企业要求在家工作的,企业还应当按照休息日加班的有关规定给予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 br>

家企业因疫情影响要求员工推迟重返工作岗位。在工资支付周期内,员工工资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一个以上工资支付周期内,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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