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新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是每个人的责任近日,北京市政府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加强新冠状病毒感染所致肺炎防治责任的通知》,要求在预防新冠状病毒肺炎中落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方责任”,明确依法规范个人防控责任今天上午,专家们解释了个人防控责任的具体措施。吴江说,任何人都应该协助、配合和服从政府部门依法组织的防治工作,首先要自觉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要去人多的地方。他应当做好自我保护工作,依法接受有关机构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和治疗传染病等防治措施,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新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属于乙类传染病,但按甲类传染病管理在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中,必须控制传染源,特别是对于一些无症状携带新冠状病毒的人。在家观察他们14天是非常重要的。这种自我医疗管理是切断传播途径的重要手段从其他地方返回北京的个人必须向所在单位报告。尤其是那些从武汉等病例较多的地区回来的人,应该在清晨和傍晚进行自我观察时测量体温,同时向疾病控制部门报告。
按照通知的要求,从疫区回北京的人员,要有效地按照家访要求观察14天,每天向所在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报告健康状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自我健康随访或电话查询工作
名从疫区来到北京的人员,应本着对自己和他人健康负责的精神,在到达北京后14天内,主动接受或主动进行早晚温度监测,尽量减少和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出公共场所。外出时戴上口罩以加强个人防护。
从疫情发生地返回北京时或来北京人员出现发热、疲劳、干咳等症状时。,应立即到最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配合医务人员询问其健康状况。
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患者、确诊患者和密切接触者,应当依法配合相关机构进行调查、隔离治疗和家庭观察
责任编辑:齐文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