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交通_四川省交通运输行业进一步督促落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八项举措

26年,记者从四川省交通厅了解到,根据四川省委员会和省政府的统一安排,启动了一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州)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防疫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指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联防联控,认真落实交通行业八大防控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

1、设立隔离室,做好交通场所的防治工作

各地各单位应督促火车站、机场、公交客运站、地铁、港口和码头设立专用隔离室,主动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协调设备设施的配置体温测试一旦发现发热症状和疑似病人,应通知卫生部门进行处理并配合相关工作,同时首先隔离他们。隔离室将于1月26日上午12点前设立。

2、明确应急流程,做好车辆防控工作

各地区、各单位应按照新的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处理预案,在车辆运行中发现病例或疑似病例,要立即通知前方最近的检查站做好检查准备,及时将病例送至检查站进行隔离观察同时,交通运输部门应通过实名制售票系统或调查登记,及时向卫生部门提供同一飞机、同一车厢、同一车(船)内的乘客及其他与本案有密切接触的人员的信息。卫生部门应及时将体检站的具体位置和连接方式等信息告知交通运输部门,并告知交通运输企业和每位驾驶员。

3、加强重点监管,做好疫情联合防控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执行旅客体温筛查等防控措施,重点加强武汉市人员的体温检测,建立健康卡,登记健康信息和联系方式,做好健康预警,及时提示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的发生并就医一旦发现肺炎病例或疑似新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应劝阻乘客,并立即通知当地卫生部门。

4、实施通风消毒,做好行业卫生防疫工作

相关企业督促一线站内工作人员、司机和乘客必须佩戴口罩,并要求乘客佩戴口罩或为乘客发放口罩各地各单位要督促火车站、机场、公交客运站、港口码头、城市公共交通、地铁等交通运输场所,以及火车、飞机、客运车辆、出租车和网络公交车等交通运输工具严格执行每日消毒、每车(船)消毒一次、每班通风一次等措施对于运输中的病例或疑似病例,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及时采取通风和消毒措施

5、开展宣传培训,做好防疫知识教育

交通运输部门应主动对接卫生部门,在交通运输企业单位开展防疫基础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充分利用公共汽车客运站、港口码头公示牌、客车车载视频、高速公路可变信息板服务区电子显示屏等。向广大乘客和司机宣传防疫知识,提醒乘客通过多种形式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同时,做好行业自身的防疫和控制工作,特别是做好参与春节管理和服务的一线人员的自我保护工作,确保一线人员的健康。6、实施动态监控,防止

高风险地区公共汽车擅自出入境

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继续严格执行湖北省公共汽车出入境、包机停运措施,严格执行湖北省超长客运车辆停运或绕行办法每天通过电子围栏、包机管理系统进行核查,严厉惩处擅自进出湖北四川境内的客车

7。开展专项监督,构建

小组防治工作模式。从现在起,将对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上述疫情的防治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全省报告。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等多种方式,向公众宣传交通行业的防疫控制措施,开通12328电话等渠道,广泛接受公众监督。如果公众投诉防疫措施不落实或不到位,经调查后,公众将被严肃追究责任。

8、强化值班,做好信息报告

各地各单位要强化值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值班我们应该高度重视确保及时、准确和全面地提交信息。严禁迟报、迟报、隐瞒和不报。相关信息将在全省范围内上报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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