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疫情贵州措施_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通告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新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一级应对措施的通知为全面做好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治工作,有效保障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政府关于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对的决定,现公布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一级应对措施如下
1。根据法律1采取以下强制性措施。停止所有大型群众活动,包括音乐会、音乐会和其他戏剧表演;重大体育赛事;民间活动,如打钟、庙会、焚香和祈福;展览、展览和人才招聘等。2、剧院、娱乐场所、网吧、浴室、体育场馆等公众日常生活不需要的场所将暂停营业3.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文化场所暂时关闭,各级各类公园、动物园等景点暂时关闭。4、全市培训机构(包括托幼机构)将停止开展离线服务5、所有农(集)贸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不得出售活禽,严禁非法饲养、加工和经营各种野生动物所有宠物店(医院)都关门了6.严禁大规模举行婚礼和葬礼。如有必要,必须报当地政府部门批准。7.在公共场所旅行时,所有人员都应戴口罩。


2。严格执行卫生检疫1。在车站、机场、港口、高速公路、国家和省级干线、县乡公路、检查站等对所有赖宁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和健康登记。两周内去过湖北或途经湖北,与湖北地区人员有接触史或感染新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的人员,必须主动向现场检查人员报告。2.旅行社、旅馆、旅馆等。已暂停赖宁驻湖北人员的订单,并已主动联系并退还预订的客房订单。湖北赖宁居民必须安置在集中医疗观察场所。3、湖北地区来宁人员必须实行家庭医学观察或集中医学观察,到达宁后14天内如有发热等症状必须立即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检查和筛查4、隐瞒、拒绝合作的,可以强制执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前往湖北1区的限制。旅行社不得组织赴湖北地区旅游,赴湖北旅游线路暂停开通2.所有客运公司暂时取消到湖北的跨省公交服务3、没有必要,市内人员不要去湖北等地区

4、实行严格消毒管理措施1、各类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农贸市场、养老机构等拥挤场所实行严格消毒,必要时实行封闭管理2.严格执行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等。在医疗机构,妥善处理医疗废物和污水,严格防止交叉感染3.来自湖北的车辆将在南京入口处消毒


5、病毒快速检测1、具备聚合酶链反应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对湖北地区赖宁发热病例开展新的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流行病学线索调查2、集中全市优质医疗资源,治疗新发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


6。加强物资安全供应。对于医疗、应急物资和设备以及居民日常防护用品的短缺,应尽一切努力组织物资采购,鼓励当地企业生产安全用品。2、必要时,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及相关设施设备3、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7、全国动员小组控制1名,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要建立防控机制,严格调查,发现情况及时向属地防控指挥机构报告2、大力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洁行动,组织开展“四害”活动3.街道(镇)和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收集和报告疫情信息,下放人员,落实公共卫生措施,组织公民进行群众性预防控制。4、鼓励市民向宁人提供湖北地区的线索如对本通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12320,025-68787761或地区预防控制办公室进行电话咨询。南京市人民政府1992年1月26日编辑: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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