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1月22日12: 00,我省共报告新发冠状病毒感染肺炎10例,其中杭州1例,宁波3例,温州4例,舟山1例,台州1例所有病例都有在武汉居住、旅行和密切接触的历史。目前,他们都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对148名密切接触者进行了医学观察,迄今未发现发烧等呼吸道相关症状。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所致肺炎疫情的防控,迅速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所致肺炎疫情的省级防控领导小组,加强了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和各部门的协调防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省防治工作。他们要求全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精神,全面、积极、安全地做好预防和控制新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疫情,确保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专家提醒说,冬季和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家庭和公共场所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公众应该经常洗手,注意个人卫生,在拥挤的地方戴口罩。如有发热和呼吸道感染症状,特别是持续发热,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