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1月25日,记者从上海海关了解到,为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充分保证进口药品、消毒剂、防护用品、救援设备等防控材料的快速通关,上海海关发布了《关于全面保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材料快速通关的通知》
《通知》指出,上海海关将在所有通关地点为进口防控材料快速通关开辟专门的受理窗口和绿色通道,并首先办理相关材料的通关手续为预防和控制与疫情有关的医疗物资,海关可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放行,并对证明进行补充。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联系上海海关寻求建议。如需通关事宜,请联系上海海关总署:莉娜13818535607,胡小明18317004308;或者浦东机场海关总署:021-68894880,彭雪13916169488有关减税或免税事宜,请联系上海海关:鲍飞1362166899和林嘉芳13661805868
上海海关关于全力确保新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材料快速通关的通知
为做好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确保进口药品、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援设备等防控材料快速通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上海海关已在所有通关点开通进口防控材料快速通关专用受理窗口和绿色通道,并将尽早办理相关材料通关手续为预防和控制与疫情有关的医疗物资,海关可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放行,并对证明进行补充。
2、为预防和控制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通关现场进口捐赠物资,在通关手续办理过程中,由收货人或使用人向当地海关出具《进出口货物免税证明》,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紧急情况下,可以先登记放行,然后再补充《进出口货物免税证明》。捐赠物资的相关定义和规定按照《慈善捐赠物资进口免税暂行办法》(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2号)执行
3。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上海海关咨询。
与通关有关,请联系上海海关总署:丽娜13818535607,胡小明18317004308;
或浦东机场海关总署:021-68894880,彭雪13916169488
与减税和免税有关。请联系上海海关:鲍飞1362166899和林嘉芳13661805868特此通知
附件
:慈善捐赠免征进口关税暂行办法
上海海关
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