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27日,湛江海关发布公告,在所有通关地点开设特殊受理窗口和绿色通道,快速通关新的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材料,并首先办理相关材料通关手续对于进口捐赠物品,可以先登记放行,然后办理手续。
公告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湛江海关公告1992年第
|1号020为做好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工作,全力确保进口药品、消毒剂、防护设备、救援设备等防控材料的快速通关。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办理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进口捐赠物资通关手续的通知》([公告2020年第17号)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湛江海关为进口防控材料快速通关开通了特殊受理窗口和绿色通道,并将首先办理相关材料通关手续对于涉及国家进口药品管理许可证的医疗材料的疫情防控,海关可凭医疗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在办理相关手续后放行
2、受赠人和受托办理捐赠物资通关手续的企业在办理通关手续时,凭受赠人或使用人所在地海关出具的进出口货物免税证明,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紧急情况下,可以先登记放行,然后办理《进出口货物免税证明》等手续。捐赠物资的相关定义和规定按照《慈善捐赠物资进口免税暂行办法》(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2号)执行
3。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湛江海关咨询。
与通关有关,请联系湛江海关总署:武美霞13828263163,赖皮1882632906;湛江机场海关:黄权国13902508717;
霞山海关:吴志祥1382823699;
茂名海关:袁东阳13929701745
涉及减免税,请联系湛江海关税务所:陈文怡13922093366
特此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湛江海关
2年1月27日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