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预防新冠状病毒感染传播途径所致肺炎的通知》近日由新冠状病毒感染所致肺炎联合防控机制发布。在此之前,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牵头建立了应对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合预防和控制机制,共有32个部门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与卫生、公安、交通、民航、铁路等有关部门(单位)协调。,严格执行新冠状病毒感染所致肺炎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建立检查站,配备必要的人员、设备和条件,制定检查计划。检查站负责对车辆上发现的肺炎患者和疑似感染新冠状病毒的患者进行检查观察和隔离治疗,不得拒绝接受。
根据通知,在列车、汽车、飞机、船舶等交通工具上发现病例或疑似病例后,交通、民航、铁路等部门(单位)将督促相关运营企业立即对交通工具采取隔离、通风、消毒等措施,并通过实名购票或调查登记向卫生部门提供与病例密切接触的乘客及其他人员信息,全力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必要的体检等工作
通知还指出,交通、民航、铁路等部门(单位)应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严格执行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港口客运站等相关场所旅客体温筛查等防控措施。重点应放在加强武汉人员的体温检测,建立健康卡系统,登记相关健康信息和联系方式,发出健康警告,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及时就医。一旦发现肺炎病例或疑似新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应劝阻其登机,并立即通知检疫机关或当地卫生部门。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地方机场、车站、港口客运站等重点场所防疫工作的指导。(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