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1月23日,甘肃省民政厅发出通知,要求地方民政部门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切实措施,尽力预防和控制新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引导村(居)民委员会充分发挥群体防治作用,做好群众特别是疫区归国和外来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群众科学合理地了解疫情少出门,少聚会,少吃饭,少去拥挤的地方,不得组织和开展集中活动建立良好的饮食习惯,提高防疫意识,自觉维护公共卫生,自觉实施防控措施
通知强调,春节期间人流密集,民政服务对象中的老人、儿童、流浪乞讨人员都是弱势群体。民政服务机构面临更大的爆发风险。各级民政部门要指导和督促所属民政服务机构及时制定和完善防疫控制措施,切实加强对内部机构和各类新人员的监督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确保及时救治。一旦发现服务对象有疑似症状,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机构内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和管理,防止疫情扩散。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做好对慈善组织社会捐赠的监管工作,坚决禁止不具备筹集资金资格的组织和个人非法进行社会捐赠,积极引导企业、组织和个人按照《慈善法》等相关规定及时向民政部门备案,公开资金和物资的内容、方法和用途,确保公开、阳光和透明。
通知明确规定,市、州民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日常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发现疑似或者确诊病例时,应当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并报省民政厅备案。密切关注系统疫情,根据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安排加强应急职责,保持信息畅通,做好疫情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