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冠状病毒_三部门发文全力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医护人员权益

新华社北京1月23日电(记者余琼元)记者23日从财政部获悉,为了保护防控人员的权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卫生保健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状病毒肺炎的医疗保健及相关人员保护问题的通知》,以做好新冠状病毒肺炎当前疫情的防控工作

通知明确规定,在新冠状病毒肺炎的预防和治疗中,医疗保健及相关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冠状病毒肺炎或死于新冠状病毒肺炎的,视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通知内容,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人员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对单位发生的费用给予财政补贴,由同级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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